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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志丹县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来源:志丹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05-06 17:07

原文解读: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志丹县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保安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市驻志各有关单位:

国家教育考试是国家的基本教育制度,既是国计也是民生,确保安全是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底线和生命线。为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类考试突发事件,预防各种事故发生,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平稳有序实施,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依据,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健全全县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全县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确保各类考试平稳实施,保障广大考生利益,维护考点、考场和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是指在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考试秩序混乱、考试无法进行、考试成绩失真、考试公信力受损和严重危害社会、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本预案主要适用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以及网络有害信息等影响考试和社会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

三、工作原则

1.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一旦发生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要立即逐级向县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相关情况。属重大以上突发事件的,要直报县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县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收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并向市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相关情况。

2.统一领导,系统联动。在县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形成处置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负责人要亲临一线开展工作。

3.快速反应,有效控制。一旦发生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把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控制在发生地,就地解决,避免扩散;如已扩散,应尽可能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考点、考场及社会治安秩序混乱和失控,力争把损失或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4.重在预防,依法处置。在处置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过程中,要从维护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合的工作方法,坚持安抚情绪和教育疏导为主,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对于坚持错误、不听劝阻的,要善抓时机,果断处置,并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1.组织机构。为迅速果断地处置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成立志丹县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海东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路晓冰 县高级中学校长

白万杰 县教科体局局长

康 鑫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曹新建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胡晓宏 县纪委监委派驻教科体局纪检组组长

孙 瑞 县网信工作中心主任

杜学洋 县行政效能中心主任

曹向明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王 春 县卫健局局长

李 虎 县交通局局长

曹耀功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白保江 县城管局局长

赵 祥 县信访局局长

张 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曹东阳 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边建章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治平 县教科体局副局长

苏红林 县教科体局党委副书记

贺有财 县招生办主任

侯志瑞 保安街道办主任

廖 鑫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王晓伟 县供电公司经理

尤彩虹 县气象局局长

贺世联 中国电信志丹分公司经理

赵东升 中国移动志丹分公司经理

刘延东 中国联通志丹分公司经理

冯春雷 陕西广电网络志丹支公司经理

2.主要职责:确定突发事件等级;向市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启动本预案;作出决策;协调行动;落实市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科学、快速处置突发事件。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具体指挥,研究应对措施,确定处置方案,快速有效地处置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白万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县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处置日常工作,具体汇总各方面情况,向县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提出处理意见,落实县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发生突发事件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在第一时间上报事件情况,快速有效地应对,确保学考、高考和中考安全顺利进行。针对各种突发事件采取积极有效、快捷的措施,妥善处置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危害。

考试期间,考区正、副主任,考点主考和省、市巡视员以及涉考部门驻考点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接受上级指示和下级汇报,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五、相关单位的职责与要求

1.县教科体局、招生办:承担县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制定、完善全县国家教育考试规章制度;负责做好考务管理和招生考试实施工作;负责试卷运送、保管的安全保密工作,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考试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突发事件信息汇总上报工作;国家教育考试期间对考点实行巡视、督查和指导工作。

2.县高级中学:承担并组织全县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规范考点建设,严肃考试纪律,保障考试质量;落实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考区领导的决策部署,做好考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

3.县委宣传部:组织、协调相关新闻媒体从正面宣传报道考试招生政策;发生考试突发重大问题时,及时采取有效手段,防止新闻媒体对有关情况进行炒作;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考生及家长对考试延期或其他临时变动决定给予充分理解;负责协调相关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4.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无线电信号的监测和检测工作。考试期间要加强对不明网络信号、涉嫌作弊的无线电信号及时予以定位和查找,配合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5.县行政效能中心:负责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的监督管理。全程参与试题保密工作,发生考试突发性重大问题时,及时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做好试题安全保密工作。

6.县网信工作中心、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中国电信志丹分公司、中国移动志丹分公司、中国联通志丹分公司、陕西广电网络志丹支公司:负责互联网上招生信息的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手段,实时监控和清除互联网中涉及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害信息,防止网络媒体对有关情况进行蓄意炒作;配合县公安局对互联网进行监控。

7.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科体局纪检监察组:依法全程监督考试全过程,负责涉考举报信息的查处,处理涉考人员违纪案件。

8.县公安局:负责试题保密室的安全保卫工作;对考试中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侦破查处;对全县互联网进行监控,发生考试突发事件重大问题时,及时跟踪监控互联网上与考试泄密有关的信息,并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协调通信部门管控网络。考试前要加强对考点周边、保密室附近、试题运送沿途、考生住宿地的治安管理,对打架斗殴、偷盗抢劫、干扰考试秩序、团伙作弊等涉考案件要快速反应,从快、从严、从重打击。考试期间,交警部门要重点治理城区特别是试题运送车辆经过路段的交通秩序,严厉打击酒驾、闯红灯、超速行驶等行为。要在特定时间对重点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禁止在考点附近鸣笛,防止车辆堵塞影响考试,排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9.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卫生、食品安全防控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考试前和考试期间要加强考点食堂和周边饮食摊点、餐饮食品安全检查,努力改善餐饮消费环境,杜绝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切实保障餐饮食品安全,防止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同时负责查处各类非法招生广告和不法商贩销售考试作弊器材等违法行为,配合公安部门查处利用考试作弊器材进行舞弊案件,联合有关部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

10.县卫健局:负责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做好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考试前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对考点周边的考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为考生提供安全的饮食卫生环境;考试期间为考点选派业务精良的医护人员,做好考生突发疾病的医疗服务及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的监测工作。救护车司机要坚守岗位,做到召之即来。

11.县城管局:负责考试期间噪声治理工作,综合治理考试环境。重点做好考点附近、考生住宿地周围、居民集中住宅区的噪音管控,尤其是建筑施工噪声管控,防止干扰考生考试和休息,努力为考生提供安静的考试环境。

12.县交通局:负责在国家教育考试前集中整治客运秩序,禁止无客运资质和不合格出租、公交车辆营运。考试期间,指定专人负责督查营运公交车车况并安排足够的合格公交车辆,按时发车接送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绝不能因公交车辆问题而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13.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社会事业大楼电梯维护检修和大楼前安全通道疏通工作,要在考前、考试期间安排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维护调试,确保国家教育考试期间电梯安全正常运行;考试期间安排专人疏通楼前通道,确保运送试题车辆畅通无阻。

14.县信访局:负责做好国家教育考试考前和考试期间发生群体性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工作。发生群体性事件,要果断迅速予以处理,严防事态扩大。

15.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国家教育考试考点及考生住宿宾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工作。做好消防安全预案,考试期间派一辆消防车在考点外待命,全天备战,一旦发生意外险情,要迅速出动,尽快排除。

16.保安街道办:负责做好考点周围社区、住宅小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考试期间,落实专人在社区、住宅小区值勤,禁止大声喧哗、燃放烟花爆竹、开展广场舞等,以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

17.县气象局:负责国家教育考试前和考试期间的天气预报工作。及时发布公益性气象信息、气象预报、天气灾害预警信号,通报灾害性天气预报,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为考生及家长提供周全的气象服务。

18.县供电公司:负责全县各类国家教育考试期间试卷保密室和考点的电力供应,确保供电正常。考试前要检修供电线路,全力保障考试期间考试指挥系统、考点及有关学校用电正常、安全,做好处置突发停电事故的应急准备。

19.中国电信志丹分公司:负责全县各类国家教育考试期间县考试指挥系统和考点的网络传输、提速、运行及安全工作。考前安排技术人员协助县电教中心、招生办和考点学校做好视频监控的联网调试及网络测速、测压,确保视频监控系统网络传输通畅,同时检测电话线路,确保电话通信正常运转;考中安排技术人员协助县招生办和考点学校做好视频监控的网络宽带提速及维护,防止出现网络拥挤、堵塞瘫痪,确保网上巡查平台系统运行正常。

六、信息报送

(一)报送原则

按照分级负责、逐级报送的原则,一旦发生考试突发事件,立即向县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考试突发事件信息。

(二)报送内容

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涉及范围、可控程度、发展趋势、事件的初步性质和发生原因等。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全面准确,不得漏报、瞒报、谎报、迟报。

过程报告内容:事件发展状态、起因分析、性质判断、采取的措施、社会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下一步处置安排等。

结果报告内容:处理结果、影响程度、责任追究、整改情况等。

(三)报送形式

电话报送: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或考点要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进行初步报送。

文件报送:考点在电话报送信息后,要以书面形式向县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应急处置程序开展各项工作。

(四)信息发布

志丹县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信息由县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布,未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一)考前(后)试题(卷)运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

1.预防措施

运送试题(卷)的驾驶员必须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驾驶技术好。运送试题(卷)的车辆必须具有可封闭性、防雨的车厢,装有能够实时监控到全程的视频监控和GPS定位。运送试题(卷)前必须经过认真检修,确保途中不抛锚。运送试题(卷)时,必须由县招生办主任带队,考务工作人员参加,公安干警押运,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处置办法

(1)如果在试题(卷)运送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故障或天气原因无法正常运送时,负责试题(卷)押运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市考试管理中心和县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同时报请公安、保密等部门协助,确保试卷安全。若造成试题泄密,立即报告市考试管理中心和县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若造成考生答卷丢失损毁无法补救,县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将情况报市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随时报告进展情况,按照省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规定及程序办理。

(2)如果发生试题(卷)在县保密室或考点保密室丢失重大事故时,发现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试题(卷)保管组负责人,县招生办要立即报告市考试管理中心和县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公安、保密等部门单位。由县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市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执行市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若造成试题泄密,按照教育部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规定及程序处理。

(二)考试期间发现大规模集体舞弊情况的应急处置办法

1.预防措施

重视考生的诚信教育工作。考试舞弊的主体是考生,只有提高考生的思想认识,才能将考试作弊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考前召开校长会议,对考生进行考试纪律专项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考试教育专题活动,教育考生遵规守纪,组织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引导考生正确对待考试,宁可丢分数、不能丢人格。要求考生诚信考试,堂堂正正赴考,端端正正做人。

2.处置办法

(1)考试前如果发现有大规模集体舞弊情况征兆,要及时向县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要尽快协调各相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大规模集体舞弊情况发生,并做好媒体的宣传工作。

(2)考试中如果发现大规模集体舞弊情况,要立即向县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立即将情况和处置决定上报市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协调各相关部门采取果断措施,做好新闻媒体的宣传工作,随时报告进展情况。

(三)考试期间发生暴力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置办法

1.预防措施

(1)提醒考生家长或带队教师为考生选择安全的住宿点。

(2)入住前,家长或学校带队教师要认真检查各房间的门窗,提醒考生睡前关好门窗。

(3)教育考生远离是非之地,不要和陌生人发生冲突,发现冲突要及时调解。

(4)加大考点周边巡逻力度,防止暴力恐怖事件发生。

2.处置办法

如果在考试前发现暴力恐怖事件征兆或考试中发生暴力恐怖事件,要立即报告县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尽快协调各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防范工作,确保人身安全,并做好新闻媒体的宣传工作。

(四)考试前(后)试题(卷)保密室防盗门或保密柜门锁打不开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

1.预防措施

每次考试前,对保密室内防盗门进行维护检修,必须更换上下锁锁芯;对保密柜门锁进行认真检查,对有问题的门锁锁芯进行更换。

2.处置办法

在考试前(后)如遇试题(卷)保密室防盗门门锁或保密柜门锁打不开的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报告试题(卷)保密组组长和县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联系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开锁公司或消防大队专业人员,即刻到县试题保密室使用专用工具开锁,并对存在问题门锁进行更换。

(五)影响考试的网络有害信息的应急处置办法

1.预防措施

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网信工作中心、中国电信志丹分公司、中国移动志丹分公司、中国联通志丹分公司、陕西广电网络志丹支公司等单位要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实时监控和清除互联网中涉及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害信息,防止网络媒体对有关情况的蓄意炒作。

2.处置办法

(1)如果考前在互联网上发现与本次考试有关的“出售试题”“试卷”“答案”等有害信息,要保存发现的有害信息内容及网址,立即报告县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查处,并将有害信息内容、网址及已经采取的措施报市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有新的进展情况应随时上报。

(2)如果考试中在互联网上发现与本次考试有关的“试题”“试卷”“答案”等有害信息,立即报告县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立即责令公安机关对有害信息进行查处,先删后查。发现重大情况应由县领导小组立即报告市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六)考试工作人员、考生出现突发疾病应急处置办法

考试工作人员、考生如出现突发性疾病等,立即报告医护人员前往诊治。不能参加考试的,要劝其弃考,同时做好考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病情严重的,要立即告知考生监护人,并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七)考生食物中毒预防处置办法

1.预防措施

考前要开展预防食物中毒案例的宣传,普及相关的卫生知识,提高考生的食物卫生意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处置办法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家长或带队教师第一时间联系医院组织急救,及时将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者送往就近医院急救;

(2)将食物中毒情况报县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立即向县卫健局和市场监管局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地址、时间、中毒人数等,同时注意不造成人为恐慌,不扩大事态。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预防处置办法

1.预防措施

考试前,各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普及火灾自救知识,制定消防安应急措施。

考试期间,要加强管理,禁止住宿考生私接电器线路,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熟悉住宿点的消防安全通道、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

2.处置办法

(1)发现火灾后,学校带队教师要发出紧急疏散信号,指挥学生有序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2)将火灾情况报县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立即将火灾事故的地点、时间、程度、伤亡情况等信息报告县消防大队,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应急疏散和火灾自救。出现伤亡的,要立即送医院治疗,并将情况报告县卫健局。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九)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处置办法

1.预防措施

(1)考试前各初级中学和县高级中学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要求考生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2)农村学校的考生往返乘车要选择手续齐全、车况良好、司机驾驶技术好的车辆,学校带队教师要跟车,上车、下车要点到。

(3)城区出行要乘坐有运营资格的公交车、出租车或亲友驾驶的私家车,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注意过往车辆。

(4)考试结束后,农村学校要组织学生安全返回,不得安排旅游、聚餐等活动,不得在县城或中途逗留。

2.处置办法

(1)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后,要迅速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

(2)立即报警。

(3)保护好事故现场。

(4)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县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十)考生打架斗殴事件应急处置办法

1.预防措施

考试前,教育考生遵纪守法,遇事冷静,有矛盾及时报告学校带队教师。

2.处置办法

(1)发现考生有矛盾,要及时调解。

(2)考生打架斗殴实行首见负责制,第一个发现者要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学校带队教师。

(3)如有受伤现象,要及时送医务室进行治疗,严重的要及时送往医院,并通知其监护人。

(4)规模较大或情节严重的打架斗殴事件要及时报告县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报告公安部门介入处理。

(十一)其他突发事件预防处理办法

1.预防措施

(1)考生考试前一天要熟悉往返交通路线、考点学校及周边环境、所在考场的位置。

(2)非集中住宿考生必须有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的成年亲友照顾,学校带队教师要登记非集中住宿考生的联系电话和住宿地址。

(3)教育考生注意路途安全,前往考场要留有充足的时间,以防堵车。

(4)要求考生将所有考试必备品放在一个袋内,以防丢失或遗忘。

2.处置办法

(1)考试前,学校带队教师要点到,核对人数。如果发现有考生没有到达考点,学校带队教师要立即联系该考生尽快到考点参加考试。

(2)如遇准考证、身份证等考试必备品忘带,带队教师要立即与考务办公室联系,说明情况。

附件:1.志丹县国家教育考试“四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志丹县高中考外语听力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附件1

志丹县国家教育考试“四个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实现考试安全“三无一稳”(考前无试题试卷泄露,考中无大面积、有组织的舞弊,考后无大范围评卷录取失误,社会舆论总体保持和谐稳定)总目标,县政府决定于5月10日至6月25日集中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4个专项行动,切实为考试安全保驾护航。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把思想和行动、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办人民满意的考试招生工作上,以“考试安全”为工作重点,以“服务考生”为工作宗旨,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解决一批有碍考试安全的突出问题,促进查处一批违规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实现考试安全“三无一稳”总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加强专项行动整治力度,成立志丹县国家教育考试“四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海东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路晓冰 县高级中学校长

白万杰 县教科体局局长

康 鑫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曹新建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曹向明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孙 瑞 县网信工作中心主任

王 春 县卫健局局长

曹耀功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 虎 县交通局局长

白保江 县城管局局长

张 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袁春雷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曹东阳 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崔振乾 县工信办主任

王治平 县教科体局副局长

贺有财 县招生办主任

侯志瑞 保安街道办主任

贺世联 中国电信志丹分公司经理

赵东升 中国移动志丹分公司经理

刘延东 中国联通志丹分公司经理

冯春雷 陕西广电网络公司志丹支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康鑫同志兼任,负责专项行动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

三、整治内容

1.整治市场秩序。由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公安、融媒体中心等部门重点对各类通信电子产品市场销售涉嫌用于考试作弊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依法查处不法商家。

2.整治网络环境。由县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公安、工信办、网信中心等部门单位,对通过搜索引擎、社交网站以及其他有关信息传播渠道散发疑似试题泄密、考试作弊等有害信息的,进行相关虚假宣传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封堵删除。在考前、考中、考后监控网络舆情,及时发现处置可能影响考试安全、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的有害信息,并依法查处涉嫌违法人员。

3.加强噪音管理。由城管局牵头,会同保安街道办等单位对考点周边施工、广告、促销、红白喜事等噪音源进行专项整治。要求考点周边、考生住宿点周边、人口居住密集区域的建筑工地考前一周夜间施工不得超过21:00,考试期间全时段停止施工,严禁商家在考点周边进行产生噪音的商业促销,坚决杜绝因红白喜事、庆典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为考生营造舒适的考试环境。

4.整治电磁环境。由融媒体中心牵头,会同公安、工信办等部门单位,对考点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和清理,严密监测重点地区考点周边的电磁环境,查处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实施考试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

5.整治交通秩序。由交通局牵头,会同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单位对考点周边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等进行集中整治,禁止在考点周边摆摊设点、高声叫卖;交警队要加强对车辆停放秩序的整治,在考试期间做好交通疏导和外语听力考试期间宏海至职教中心段的交通管制工作。

6.整治替考作弊。由教科体局牵头,对辖区内所有学校进行全面排查,对涉嫌替考服务、招募替考“枪手”的线索逐一调查,严厉打击有组织替考作弊行为。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所有参加专项行动的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依法整治,强力推进。各单位要认真履职,组织精兵强将,对照工作任务,逐一进行整治,该取缔的取缔,该处罚的处罚,该扣押的扣押,做到不留死角、不走形式,确保整治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3.加强配合,搞好联动。各单位要相互沟通、相互协作、相互配合,从全县大局出发,齐心协力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附件2

志丹县高中考外语听力考试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为确保高中考外语听力考试顺利进行,制定志丹县高中考外语听力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领导机构

组 长:杨海东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路晓冰 县高级中学校长

白万杰 县教科体局局长

康 鑫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曹向明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孙 瑞 县网信工作中心主任

杜学洋 县行政效能中心主任

李 虎 县交通局局长

白保江县城管局局长

张 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 祥 县信访局局长

袁春雷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曹东阳 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侯志瑞保安街道办主任

王晓伟县供电公司经理

王治平 县教科体局副局长

贺有财 县招生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招生办,由贺有财负责统筹协调,拿出处置预案,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快速有效地处置高考外语听力考试突发事件,同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高考(中考)外语科目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点学校考务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置高考外语听力考试中的突发事件,处置相关网络舆情。

二、应急处置原则

突出一个“快”字,确保公平,快速处置,属地管理,就地解决。

三、应急处置预案

(一)播放故障处置办法

1.听力考试播放试听部分内容时,发现听力考试内容存储介质或所存储的WAV格式文件损坏,播放人员应及时请示考点主考启用备用存储介质,重新从头开始播放,并由主考及时报告省招生办顺延考试结束时间。如在正式开考前仍无法正常放音,应组织考生先行进行笔试部分考试,外语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再行安排进行听力部分的考试。

2.听力考试播放正式考试内容时,因存储介质或所存储的WAV格式文件损坏导致考试内容播放无声或不清楚,应记录所出现问题时的题目,同时组织考生先行进行笔试部分考试。笔试期间,应积极解决出现的问题,及时请示考点主考启用备用存储介质,并由主考在重新进行听力考试前报告省招生办顺延考试结束时间。按照考试内容存储介质包装内的说明,计算放音出现问题的前一道题到听力考试结束的剩余时间,并在外语科目考试顺延后的结束时间前的该时间点,结束先行进行的笔试部分考试,之后按规定继续进行听力部分的考试。重新播放时,应从出现问题试题的前一道题开始播放。处理问题期间,考生及所有考试工作人员不得离开考场、考点。问题解决并补时播放后,考生及有关考试工作人员要对播放效果签字确认。

3.听力考试进行中,包括播放试听部分内容和正式考试内容时,发现播放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更换备用设备。

4.听力考试进行中,包括播放试听部分内容和正式考试内容时,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测的因素干扰,造成考试受到影响的,参照1、2条处理。

5.如突发事件仅使部分考场的考试受到影响,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考场间相互干扰以及考点统一信号等其他因素对补时考场的影响。

6.听力考试中,因突发事件影响考试正常进行,需要补时播放顺延考试结束时间的,影响多少补多少,但最多不超过30分钟。顺延时间在5分钟及以内的,由县招委会根据情况决定,并逐级上报市考试管理中心、省招生办备案;顺延时间超过5分钟的,由市考试管理中心核实情况后,报省招生办批准。

(二)广播系统故障处置办法

1.提前检修,确保线路、话筒、终端设备没有故障,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

2.准备第二套控制系统,并保证两套系统都能正常运转。

3.听力考试出现故障时,立即向考区主任汇报,并迅速切换到第二套控制系统。

(三)断电处置办法

因各种原因断电,主UPS即刻处于工作状态,检查备用UPS情况,主UPS电量不足时启用备用UPS。断电在30分钟内不能恢复的启用备用发电机。

(四)极端天气处置办法

若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影响听力考试正常进行时,由考点逐级向县、市、省上报,按上级指示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