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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志丹县工业园区能源化工区安全风险整改提升方案》的通知

来源: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0-04-24 00:00

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志丹县工业园区能源化工区安全风险整改提升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志丹县人民政府

2020年 4月24 日

志丹县工业园区能源化工区安全风险

整改提升方案

 

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省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情况的通报》(陕安委〔2020〕6号)和《延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化工园区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整改通知》(延市安办发〔2020〕16号)要求,为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全面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县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化工园区安全整改提升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真抓实改,从长远上、基础上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和安全管理,从本质上提升化工园区安全水平,增强化工园区安全应急保障能力,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有效降低园区安全风险。

二、工作目标

按省市整改要求,分步解决园区安全风险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全面降低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级别,将园区风险等级由目前A类降至C类,推动化工园区健康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顺利推进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整改提升,县政府决定成立志丹县工业园区安全风险整改提升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星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王子信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梁 维 县政府副县长

白保明 县政府副县长、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王文翔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奥生平 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成 员:高彦平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秀川 县住建局局长

李 虎 县交通局局长

牛克义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怀安 县人社局局长

李庚宏 县编办主任

张拥政 市生态环境局志丹分局局长

王维峰 县房屋征收局局长

孙 瑞 县委网信办主任

胡亚光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曹光辉 双河镇党委书记

惠新平 延长石油志丹LNG站站长

冯永杰 延长石油双河净化厂厂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化工园区整改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安排部署化工园区整改提升各项工作,全面抓好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全程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业园区管委会,奥生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四、时间安排

2020年4月25日开始至2020年12月结束,个别项目整改完成时间为2022年12月底,分三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4月底前)。县政府制定《志丹县工业园区能源化工区安全风险整改提升方案》,下达整改任务。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总体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整改落实阶段(2020年5月-2020年10月)。各成员单位按照整改任务分工,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扎实开展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1月-12月)。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整改工作,形成总结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

五、任务分工

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省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情况的通报》的15个问题,经专题会议研究,梳理汇总为11方面问题,具体任务如下:

1.园区内有居民居住;园区周边新庄湾及寨子河村需要整体搬迁,西沟门村、麻子沟村及鱼坬村在风险等值线范围内的居民需要搬迁。

责任领导:白保明

责任单位:双河镇

参与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整改措施:将园区周边的新庄湾、寨子河、西沟门、麻子沟、鱼坬等村纳入搬迁规划,完成新庄湾、寨子河、西沟门、麻子沟、鱼坬等村整体搬迁。

整改时限:2020年底

2.园区部分道路与甘志路合用,且轻烃分离厂及精分厂与甘志路的距离不符合要求;未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要求实行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

责任领导:梁维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参与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局、双河镇

整改措施:甘志路轻烃分离厂及精分厂段由政府投资修建桥梁,将甘志路改线至周河西侧。

整改时限:2020年底。

3.园区内各建设项目未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未对建设项目与周边企业的相互影响进行多米诺效应分析。

责任领导:王子信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参与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相关企业

整改措施:组织园区内各相关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重新修订工业园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增加项目与周边企业的相互影响多米诺效应分析。

整改时限:2020年11月底

4.园区建立企业、承包商准入和退出机制,并建立黑名单制度,但未有效运行并考核。

责任领导:奥生平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参与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志丹分局、各相关企业

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准入和退出机制,全面加强企业运营情况考核。

整改时限:2020年8月底

5.供水水源充足、可靠,建设了统一集中的供水设施和管网,但未设置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车道。

责任领导:奥生平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参与单位:县交通局、双河镇

整改措施:在原甘志路的基础上,新建园区经二路,形成园区环形公路,作为园区消防通道。

整改时限:2022年底

6.未建设公用管廊。

责任领导:奥生平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参与单位:双河镇

整改措施:目前,园区给排水、电讯等公共管网已按规定在人行道地埋铺设,天然气管网主要在河道中铺设,将蒸汽管廊在园区绿化带中架设。

整改时限:2020年8月底

7.未运用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出进行实时监控。

责任领导:奥生平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参与单位:县交警大队

整改措施:新建道路监测系统,对进出园区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远程监测,做到全方位、无死角。

整改时限:2020年底

8.配备了具有相关化工专业学历或化工安全生产实践经历的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监管人员,但比例低于75%。

责任领导:奥生平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参与单位:县人社局、县编办

整改措施:将园区化工相关专业人才引进工作纳入全县人才引进工作计划,重点引进具有化工安全生产实践经历的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专业监管人员或化工相关高层次人才,逐步提升工业园区化工专业人才比例。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

9.未建设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信息平台;未配备公共应急物资装备。

责任领导:奥生平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参与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相关企业

整改措施:在现有污水在线监测系统的基础上,结合规划中的危险气体在线监测系统,打造联通企业生产中控指挥系统的园区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加强园区公共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储备,结合企业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储备情况,构建园区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相互应急支援机制,全面加强应急救援能力。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

10.园区内未建设化工园区消防站。

责任领导:奥生平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参与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双河镇政府、延长石油志丹LNG站、延长石油采气三厂双河净化厂

整改措施:依托陕西延长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志丹LNG站、陕西延长石油采气三厂双河净化厂建成并投运的消防站,为园区提供消防服务;在园区管委会与陕西延长石油志丹采油厂双河联合站签订的委托其为园区企业提供消防服务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合作;在驻园区其他企业建立消防队,保障消防安全。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

11.未建设危险化学品专业停车场。

责任领导:奥生平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参与单位:双河镇

整改措施:引进园区服务中心及特种设备维修项目,提供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维修、检测及运输人员食宿等专业服务;引进陕西隆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服务中心项目,为园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提供专业停车服务。

整改时限:2021年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相关单位、企业要在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重视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整改提升工作,全面降低化工园区风险等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安全发展。

(二)夯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细化实施方案,成立整改提升组织领导机构,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限完成整改提升工作。要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整改任务整改到位,并于每月2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工作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