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寒青同志任志丹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志丹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朱志浚同志任志丹县灾害应急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韩喜周同志任志丹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志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志锋同志任志丹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志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永宏同志任志丹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志丹县退休职工管理所所长职务;
王延利(女)同志任志丹县文化馆副馆长;
康炜同志任志丹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边海霞(女)同志任志丹县水土保持工作队副队长;
王反修同志任志丹县园林绿化管护处主任(副科级);
王金平同志任志丹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房汉峰同志任志丹县科技开发中心主任,免去志丹县全民健身指导站站长职务;
张胜才同志任志丹县财政预算评审中心主任。
免去:
冯治鑫同志志丹县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王彦恩同志志丹县种苗工作站站长职务;
刘奋战同志志丹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郭小东同志志丹县老区扶贫开发局(老区建设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同佩登同志志丹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职务;
赵志贵同志志丹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黄国中同志志丹县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宁秀(女)同志志丹县妇幼保健站副站长职务;
张小炜(女)同志志丹县旅游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永军同志志丹县中德合作造林项目办公室主任职务;
屈金娜(女)同志志丹县水土保持工作队副队长职务。
特此通知
志丹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