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在县委组织部对韩鹏程等20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的表现情况进行考察考核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韩鹏程同志正式任志丹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阳同志正式任志丹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谷妮(女)同志正式任志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牛怀银同志正式任志丹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宋建权同志正式任志丹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郑志艳(女)同志正式任志丹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胡磊同志正式任志丹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辉同志正式任志丹县收费资金管理中心主任;
康莉(女)同志正式任志丹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
刘玉林同志正式任志丹县陵园管理所副所长;
高艳华(女)同志正式任志丹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中心主任;
薛丽媛(女)同志正式任志丹县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站副站长;
李志勇同志正式任志丹县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站长;
范世宏同志正式任志丹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副所长;
贺有财同志正式任志丹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岳巍同志正式任志丹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光梅(女)同志正式任志丹县环境卫生管理站站长;
杨彦芳(女)同志正式任志丹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副站长;
郭小东同志正式任志丹县扶贫开发局正科级督查专员;
高博同志正式任志丹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副主任。
以上人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之日算起。
特此通知
志丹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