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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0-11-24 11:09

各镇人民政府(保安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各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驻志各相关单位:

2020年我县被确定为国家第七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志丹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4日



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电子商务科学跨越式发展,有效推进志丹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工作,根据《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陕商函〔2020〕474号)和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推荐2020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的关于开展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为加快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步伐,促进全县服务业转型升级,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和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精神为总体指引,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求,探索农村电子商务整县推进新模式和电商扶贫新机制,坚持“助力扶贫、靶向发力、挖掘潜力、巩固提升、强化激励、鼓励创新”和“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市场主导、创业创新”的原则,按照“一把手推动、多平台运作、全生态打造”的思路,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抓手,以“红色志丹”特色文化旅游和农产品为主打产品,依托文化旅游资源,通过政府引导,鼓励农村创业青年、农村致富带头人、农村合作社、地方特色产品经营企业、从事电商经营活动的个体或企业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达到县有中心、乡镇有站、村有点、户有店的一体化电子商务体系,显著提升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使农民能够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电商经营环境。同时,搞活农产品流通,扶持农村青年创业,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电商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有效,政府有为。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加强监管、强化示范引导,为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创造开放、包容、公平的政策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可持续发展能力;充分整合商务、农业、科技、文化旅游、扶贫、人社、交通、市场监管、供销、邮政、快递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高各部门共同参与推进电子商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二)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县政府统筹规划,全县推进。重点统筹做好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农村物流体系、供应链体系和电子商务培训体系等项目建设,加强各部门协作,建立“农商互联”机制,推进品牌农业、农产品网货化等工作。促进物流、市场、品牌、旅游、休闲农业等资源的集约和整合,提高市场运营和行政管理效率。

(三)把握精准,助力脱贫。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助力脱贫攻坚作用,认真分析贫困原因,结合各地贫困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培育带动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经济实体和主导产业,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力度,增强精准脱贫本领。

(四)强化服务,聚焦上行。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农村工业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标准化、商品化、品牌化,提高农村产品网货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农产品上行,推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

(五)因地制宜,不拘一格。结合各镇办(中心)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文环境特点,充分发挥资源禀赋、物产多样、文化多元等优势,因地制宜,依托现有乡镇产业基础,坚持精细化开发,差异化发展,探索适合本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新路径,形成各具特色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发展模式。

(六)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围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问题和环节,紧密结合当地的产业特色和地域优势,集中力量解决物流、人才、金融服务等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升示范效应,形成推广机制。

三、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全县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同比增长30%以上,网络零售交易额年均同比增长5%以上。建成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8个,新建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60个(含建档立卡贫困村站点18个),实现农村电子商务网点对行政村的50%覆盖。有效整合县乡(镇)物流资源、农村物流车辆及运力,建设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制定覆盖全部镇、村的县域物流配送体系。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农特产品的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打造“红都志丹品牌”(暂定名)公共区域品牌,开展电子商务产销对接会、“志丹苹果节”、“红军旅游节”、“电商创业大赛”主题营销大赛等活动。大力培育各类电子商务领军人才,培训电子商务人才3000人次以上,创造农村地区居民创业、就业机会3000人以上,实现电商创业就业300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 200 户,带动网商200家;年内实现网上销售本地农特产品同比增速10%以上。

四、重点工作

(一)农村电商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1.建设志丹县农村电商公共物流配送中心。支持第三方服务商牵头整合县域内物流资源,建设1+N配送体系,即一个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具备云仓功能)和N个乡镇、村(社区)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站点。优化延伸、拓展县城到镇村的快递配送线路及网点,在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叠加物流配送功能,着力解决由镇到村“最后一公里”的物流“瓶颈”。实现志丹县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的统仓统配。

2.建设志丹县农村物流统仓统配智慧管理云平台。建设志丹县统仓统配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智慧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镇、村站点可预约、县域批发商可预约;第三方物流可根据各站点预约和批发商预约数据进行农产品上行和下行的统一配送;县域公共仓配资源调度、物流管理、出入库管理等。统仓统配智慧管理云平台可支持接入县域电商大数据系统,通过数据解析呈现全县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物流运营数据。

3.建设物流中心、服务中心、服务站点为一体的运营模式。依托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连接各村级电商站点、合作社及深加工企业,形成“村级站点+县级仓配中心+县级服务中心+N个渠道”的一体化运营模式,实现对我县农产品信息的采集、汇总、分类、处理和传送,及时提供实时统计信息的同时,汇聚我县优质农产品,打通我县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志丹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县级农村电商公共物流配送中心于2021年5月底前完成建设;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的基础,优化镇村级服务网点“最后一公里”配送网货的同时,新建设统仓统配智慧管理云平台,完成本县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统仓统配的数字化管理。

(二)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在目前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基础上,新增产品互联网O2O展厅、大数据可视化展厅、直播电商孵化基地、返乡大学生创业基地等空间,搭建具有招商能力、孵化能力、整合能力、带动能力和流量吸引能力的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全县培育电子商务示范龙头企业5家以上;培养孵化出志丹10大直播、视频网红、该类电商企业达5家以上。实现年销售额不少于1500万元。全县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5%以上。构建“县级公共服务中心+村级站点+统仓统配物流公共仓中心”为一体的志丹运营模式,通过线上+线下的服务体系,提供技术支持、渠道开发、培训孵化、产品对接、政策咨询、运营服务(如直播带货、商品拍照、美工设计、文案策划、品牌注册、质检服务、溯源等)及其他衍生服务,服务于我县实体企业、电商企业等主体,打造我县电商生态圈。同时,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明确分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为电商企业、服务商和电商个体等开展电子商务提供综合服务。

2.建设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完成全县8个镇级电商服务站,6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建设,重点支持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提供运营指导服务,参与村站的选点、选人工作及后期镇村站点业务技能培训等工作。解决农村买难、卖难问题,以商品代购、产品代销、信息咨询、生活服务、快递收发、便民缴费、职业介绍等为主要服务内容,再叠加耕种管收销智慧农业运营服务、电商直播服务,实现“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体系。积极整合当地农特产品和旅游产品,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成为农特产品线上线下一体化体验店,服务站点按统一风格进行装修装饰,贫困村服务点要突出电商扶贫职能,打造一批精品站点,完善服务站(点)供应链体系,培养农村消费群体的互联网消费习惯。

3.建设志丹县电子商务大数据体系。积极对接商务部数据填报系统,完成全县数据填报(含村级数据填报),建设“一中心一平台一系统”统筹推进我县示范建设工作,即建设“线上公共服务中心,统计监测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的大数据平台,集电子商务、志丹智慧旅游大数据、统仓统配智慧物流、社会零售为一体的集成县域电商大数据系统”,对各镇村服务站点运行数据进行统计,对全县电商农产品上行数据和工业品下行进行监测。通过平台,及时、准确反映志丹县电商发展现状、农业发展现状、扶贫工作推进情况及融合发展情况,助推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产销对接、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描绘志丹县农业产业与电商产业融合发展程度、脱贫攻坚进程、乡村产业兴旺水平融合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

4.培育1个知名区域公共品牌,5个农产品企业品牌。因地制宜打造特色产业,推动形成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将“特色”转变为市场优势、经济优势。围绕我县特色产业,做好县域公共品牌策划、设计、商标注册、品牌推广活动组织。推动出台《县域公共品牌授权经营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建设县域公共品牌授权经营管理体系,进行公共品牌统一包装设计、制作。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产品运用公共品牌开展相关营销工作,提升产品的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5.农产品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和应用推广。围绕志丹县特色产业,进行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和应用推广,出台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体系等。支持相关企业进行网货加工技术升级,提供预冷、初级分拣、快速检测、新产品开发等设备配备支持。促进其他相关农特产品转变为适合网销的标准商品,强化产销对接,帮助农户增收。

6.聚焦志丹县主要农业产业,以“标准化生产、商品化流通、品牌化发展”为核心,加强对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环节各类运营主体的培训,提升其经营能力。培育一批懂种植、懂加工、懂包装、懂储运、懂销售的农业产业经纪人,制定出一套志丹县网货化白皮书,对主要网销产品进行标准化、商品化、网货化,渠道聚合一体化。加强对运营主体的扶持保障,包括政策支持、服务支持、动力灌输;支持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施建设,完善产、供、销全链条服务,为网商创业提供采购、运输、入库、售后等“ 一揽子” 服务,建立网货化供应中心,完善的网货化服务体系,促进全县优质产品电商化。

7.(1)挑选出志丹县10家优质企业,升级改造原有企业种养殖基地、生产环节溯源点,使用延安市国家溯源系统建立志丹溯源大数据。(2)搭建志丹县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系统由农产品备案管理平台、农产品生产与溯源管理平台、农产品追溯标识管理平台、农产品追溯查询管理平台组成,系统以大数据为手段,贯穿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全过程,将生产管理过程透明给消费者,实现源头可溯、全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公众可查,促进企业品控和品牌推广,为决策指挥提供信息支持,达到“多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指导本地经营主体和贫困户提高质量意识、标准意识、诚信意识,保障网销商品的质量安全,提高产品的品质控制,防止不合格商品上线销售。规范农村产品标准化生产流程和采后商品化处理流程,并向本地合作社、农户等推广,提高产品标准化水平。建设符合农产品网络销售上行要求的冷链体系,支持协助本地企业、合作社、创业青年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格认证,通过电商有效对接产销两端,提高供应链效率。(3)建立志丹县农特产品供销数据库(特色产业梳理志丹苹果、志丹小米、志丹荞麦、志丹糜子酒等供销数据库;生态养殖梳理出林下羊、猪、牛产品线数据库)。(4)从志丹县农特产品线数据库中选出10家企业,进行可视化溯源体系建设。(5)为10家企业提供10万个溯源标签。(6)组织溯源企业开展农产品溯源标准化生产培训3场。


(三)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建设农村地区商贸流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强与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移动支付、就业引导等资源对接,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优化重组,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建立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的商品流通网络。引导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以乡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等业务,提升商品品质,更好满足农村居民消费需求。

1.实现全县工业品下行的统仓统配,基于建设的统仓统配智慧管理平台,统筹供销、县城批发商、其他工业品供应商资源,通过对工业品提供公共仓服务,实现工业品下行的统仓统配服务。

2.工业品下行团购服务体系建设,基于镇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培育提升服务站站长能力,提高互联网运营能力,实现工业品的服务站站长的团购,帮助村民降低工业品购买成本,通过集采统仓统配的方式通过三级物流体系进行配送,实现成本节约。

3.工业品下行产业数字化管理,通过对各镇村服务站信息化管理,结合云仓服务对接各大商超与产销对接会等相关渠道,开展农产品新零售研究,进一步深化线上线下融合,创新农产品网上营销模式。搭建志丹云上小店以及镇村现代流通智慧平台,让每个参与进来的小卖铺线上线下一体化,通过云仓统一进货。


(四)农产品营销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社会化营销体系,运用多种电子商务营销手段,如微信营销、微博营销、短视频营销、农产品垂直营销平台、直播营销等社群营销手段,提高农产品的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让更多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以便捷的方式、通畅的渠道进入市场。重点在线上开展主题策划、活动策划、媒体策略、品牌塑造、形象打造、市场监测等方式进行推广和拓展。积极组织、引导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与电商平台对接,加强宣传推介,提高农产品网销的公信力、信誉度和美誉度,通过官方媒体+新媒体+直播,形成志丹电商发展营销体系。

1.积极对接和引进电商平台,加大产品品牌宣传推广,引导种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生产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电商企业等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和自建平台开设扶贫馆、特色馆、旗舰店、专营店、原产地产品店、网店、微店等网上商城和网上商店,多形式开辟销售渠道。

2.发展区域电商平台,促进区域内流通和消费的活跃性,发挥市场对农产品生产的引导作用,带动农村产业发展,培育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

3.加强农超对接、农商对接和在线电商平台对接,参与淘宝(天猫优品)、京东商场、苏宁易购等大型电商平台“双十一”“双十二”等在线营销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新媒体等加大宣传营销。积极参加省内外重要商贸会展,探索筹办电商创业创新大赛、志丹苹果、志丹糜子酒、志丹羊肉、志丹小米、志丹荞麦网销节和客户线上体验大赛等活动,扩大志丹品牌知名度。

4.依托我县保安革命旧址纪念馆、九吾山景区、刘志丹烈士陵园、永宁山寨、抗日红军大学旧址等特色旅游资源,以“互联网+智慧旅游”为核心,加快对周边旅游资源的整合与推广,打造休闲旅游、生态旅游、历史文化旅游等专题路线,依托线上各大在线旅游平台推介志丹,组织发动网友在线下走进志丹开展旅游活动。支持农旅发展,打造体验电商旅游网红打卡地,根据志丹建筑风格在各大景区附近建设不少于2个电商体验馆,引入1家文旅企业在特色旅游景点内设置体验区,支持研发志丹县本地文创产品,将志丹县民俗文化与现代审美等有机融合,开展直播创作,线上销售。支持电子商务旅游平台为旅游风景区的贫困户提供便利条件,开设网上乡村旅游服务社、网上农家乐等,贫困户通过销售门票、销售旅游产品等脱贫致富。依托电子商务销售旅游产品和服务,促进生产、消费、休闲养生和体验互动,打造“互联网+农村电商+旅游+文化”的复合型生态体系。


(五)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


在现有电子商务培训基础上,提供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的电子商务理论及实操培训。不断扩大培训范围、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建立全面的、持续的电子商务培训体系。主要面向全县范围内七类人群(政府部门人员、电商从业人员、农村创业人员、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待业青年及贫困人员),培训3000人次以上。

1.开展电商人才培训。针对我县大学生村官、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电商企业中层以上高管、农村电商服务站员工、农特产品经营者等开展电子商务培训,通过专题讲座、理论学习、游学参观、实践操作等方式,加快培育一批兼具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的复合型人才。发展和培育一批农村电商实践基地,鼓励我县返乡创业青年开展电商创业,引导优质创业项目参加市级和省级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大赛,对我县获奖项目提供落地支持和服务。

2.创新电商人才培育模式。结合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新趋势和农村电商新形势,在社交电商、农村电商新零售、电商直播等新领域,开展短视频、网红直播等各类新载体、新手段的专业培训。开展志丹“村播计划”,培育一批原产地农村“网红”,鼓励和支持本地农户通过电商直播,促进农产品上行和线上销售。

3.建立电商培训转化机制。注重培训后服务而非“一锤子”培训,根据培训的不同电商类人才,建立志丹县电商培训师、电商技术人才、电商创业人才等不同类型电商人才库,与志丹县内优质电商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强化电商培训与就业用工对接,建立人才交流合作双向选择机制。创造农村地区居民创业、就业机会3000人以上,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 200 户,实现电商创业300人,带动网商200家,每户年内实现网上销售本地农特产品同比增速5%以上。


(六)电商精准扶贫体系


1.加大农产品网销开发力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村非标农产品进行包装设计、品牌打造,通过供应链管理平台对接微商、淘宝、线下等渠道进行销售。围绕全县开展电子商务工作,线上结合线下举办农产品展销和推广活动,对已有品牌的特色产品依据产品的实际情况,进行市场竞争力的分析,制定针对性的品牌体系升级服务。至少选择2个贫困村作为示范重点,把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扶持重点,加大扶持培育力度,打造电子商务扶贫示范村和示范户,以示范带动推进其他贫困村通过电子商务脱贫增收,帮助弱困群体通过网货生产、电子商务服务、电子商务开店实现就业。

2.消费扶贫产品开发。搭建“农户+合作社+公司”的精准扶贫机制,开发精准扶贫农特产品,帮助农户增加收入,每年新开发精准扶贫品牌产品不少于5款。

3.消费扶贫渠道搭建。鼓励有条件的电商企业、站点与贫困户建立结对帮扶关系,整合对接志丹县对口帮扶单位,搭建对口帮扶商城,对接消费扶贫资源,形成消费扶贫长效采购机制,每年通过消费扶贫所销售志丹县农特产品不少于300万元。

4.开展电商精准扶贫活动。组织精准扶贫产品通过参展、办展、线上产销对接等多种方式,帮助精准扶贫产品进行产销对接,每年对接精准扶贫产品销售渠道不少于10个。

5.加大贫困村电商人才培训力度。组织贫困户专场培训,培训人数不少于志丹县有劳动能力贫困户人数的50%。贫困户培训内容以技能培训为主,电商经营培训为辅,重在通过培训技能的方式,解决贫困户就业问题,通过培训,实现就业脱贫的贫困户人数不少于200人。


五、实施步骤


(一)项目启动阶段(2020年9月—2020年11月)

1.成立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电商办专职工作人员,落实办公地点。

2.制定下发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制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并报省商务厅备案。

3.加强对各级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培训,营造我县良好的电商发展环境和氛围,提升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能力水平。

4.完成电子商务行业摸底调查,考察第三方服务企业,及时开展招投标相关工作,确立项目实施主体,有序推进项目实施。

(二)主要实施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5月)

1.依据《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和引导相关单位、第三服务商、协会、企业积极建设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各类项目。

2.建立健全项目台账制度,做好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的全程动态跟踪和监管,督促检查项目实施进度,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

(三)中期深化阶段(2021年6月—2021年9月)

1.对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行中期评估检查,配合组织专家、学者对示范工作进行评价,及时总结经验,排查问题,积极做好相关部门的评估工作。

2.项目评估后,积极对开展较好的项目进行总结提炼,对缺失的地方及时整改。

3.总结提志丹县电商扶贫模式,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形成志丹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长效机制。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9月以后)

1.扩大志丹县区域公共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加大对志丹县区域公共品牌的宣传和投入力度,巩固和提升品牌形象,充分发挥品牌带动效应,扩大市场销售,提高产业标准化,增强我县农特产品网销竞争力。

2.依托志丹县电商群体、团队,深度挖掘志丹县优质农产品,继续抓好资源跟踪对接,进行推广销售,进一步完善项目运行持续化管理机制,促进项目可持续发展。

3.做好项目的后期验收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县长张星为组长,分管副县长梁维为副组长,县经发局、商务局、财政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果业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扶贫局、司法局、统计局、审计局、教科体局、市场监管局、畜牧局、电力局、邮政局、团委、商贸办、金融办、网信办、融媒体中心、各镇办(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成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改进制约或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监管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商务局局长武彦龙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事务的组织协调及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负责编制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制定电子商务奖励政策和省、市电子商务项目的申报等工作。经发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职责是优先安排电子商务项目的立项、规划及用地的需求,保障电子商务项目顺利实施;团委、人社局、民政局主要负责组织全县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复转军人积极投身电子商务行业,使电子商务成为新的就业渠道,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农业农村局、果业局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快绿色、无公害、有机认证步伐,保障我县线上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要履行部门职责,把好产品质量关口,保护电子商务运营的正常秩序。

(二)加强政策扶持。积极统筹财政资金,合理使用国家级专项资金,发挥好资金的导向作用,重点构建“一个中心、五个体系”,积极支持电商扶贫和农村电商市场主体培育,大力培育龙头电商企业和电商品牌,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三)严格项目管理。志丹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建立项目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定期上报工作动态信息,按照绩效评估办法认真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每月报送工作进展,确保取得实效。

(四)规范行业监管。开展市场调研,建立符合市情的农村电商市场秩序监管机制,建立面向企业、合作社、个人等市场主体的商务信用评价制度。发挥市场监管、税务、商务、邮政等部门在电子商务及物流快递中的监管职能,加强对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企业、个体网店、相关机构的管理,加大对网络经济活动的监管力度,督促网络经营主体特别是网络交易平台切实履行责任,守法经营,切实维护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五)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类主要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的意义和工作内容,提高全县对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及时发现、培育和宣传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案例,扩大示范效应,激发全民电商创业热情,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浓厚氛围。








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安全、高效运行,切实有效推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和陕西省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是指省财政厅拨付的2000万元中央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原则

(一)专款专用原则。专项资金只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规定的建设内容,实行定向使用、按比例补助、按程序拨付。

(二)公开规范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专家评审等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承办企业。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市场主体原则。坚持市场运作、企业投入为主、专项补助为辅。加强对社会资金的引导,扩大政策受惠面,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第四条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扶贫办共同管理,县商务局、县扶贫办负责项目资金的业务管理,提出支持方向、范围和资金使用计划,会同县财政局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审核、资金拨付、验收等工作。

第二章 支持范围与标准

第五条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内容和使用标准。用于志丹县农村电商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营销服务体系建设、电商旅游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工作经费及购买流量等支出。不同项目切块资金若有结余,经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策,可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其他项目间调剂使用。


(一)农村电商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支持金额:575万元。(资金占比25%)

支持建设改造物流配送中心、志丹县统仓统配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智慧物流信息管理系统,购置车辆和补贴网销网购商品的配送等物流配送体系,着重解决由乡(镇)到村“最初一公里”“最后一公里”物流瓶颈问题。鼓励配送中心、商贸中心、传统商贸物流和邮政、第三方物流和本地物流等企业在内的各类主体,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物流解决方案。


(二)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资金:805万元。(资金占比35%)

在目前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基础上,新增产品互联网O2O展厅、大数据数据可视化展厅、直播电商孵化基地、返乡大学生创业基地等空间。

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点,完成全县8个镇级电商服务站,6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建设,重点支持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实现“网货下乡”和“农产品上行”的双向流通;建设农产品网货化供应中心,支持贫困村服务站点扶贫工作。

建设延安市志丹县电子商务大数据体系,即建设“线上公共服务中心,各镇村服务站点数据统计,监测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的大数据平台,集电子商务、志丹智慧旅游大数据、统仓统配智慧物流、社会零售为一体的集成县域电商大数据系统。围绕志丹县特色产业,进行农产品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和应用推广。

搭建志丹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立志丹县农特产品供销数据库,为10家优质企业进行可视化溯源体系建设。系统由延安市农产品备案管理平台、农产品生产与溯源管理平台、农产品追溯标识管理平台、农产品追溯查询管理平台组成,达到“多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建设符合农产品网络销售上行要求的冷链体系,支持协助本地企业、合作社、创业青年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格认证。

(三)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资金:345万元。(资金占比15%)

支持建设农村地区商贸流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筹供销、县城批发商、其他工业品供应商资源,通过对工业品提供公共仓服务,实现工业品下行的统仓统配服务。建设工业品下行团购服务体系,建立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的商品流通网络,引导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以乡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等业务。建设乡村现代流通智慧平台,建设统仓统配智慧管理平台。

(四)农产品营销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资金:276万元。(资金占比12%)

建立社会化营销体系,提高农产品的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提高农产品上行力度,重点在线上开展主题策划、活动策划、媒体策略、品牌塑造、形象打造、市场监测等方式进行推广和拓展。积极对接和引进电商平台,发展区域电商平台,促进区域内流通和消费的活跃性,加强农超对接、农商对接和在线电商平台对接,开创各类网销节、电商创业创新大赛和客户线上体验大赛等活动,扩大志丹品牌知名度。

支持农旅发展,以“互联网+智慧旅游”为核心,加快对周边旅游资源的整合与推广,打造体验电商旅游网红打卡地,在各大景区附近建设不少于2个电商体验馆,引入1家文旅企业在特色旅游景点内设置体验区,支持研发志丹县本地文创产品,支持电子商务旅游平台为旅游风景区的贫困户提供便利条件,开设网上乡村旅游服务社、网上农家乐等。

(五)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

支持资金:161万元。(资金占比7%)

在现有电子商务培训基础上,提供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的电子商务理论及实操培训。培训不少于3000人次,不断扩大培训范围、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建立全面的、持续的电子商务培训体系。支持有资质的电子商务企业、培训机构、协会对县、乡(镇)政府机关、企业、合作社、农牧民、农村青年、待就业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就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际操作等方面进行培训,加快培育一批兼具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的复合型人才。

(六)电商精准扶贫体系建设

支持资金:138万元。(资金占比6%)

对建档立卡贫困村非标农产品进行包装设计、品牌打造,通过供应链管理平台对接微商、淘宝、线下等渠道进行销售。围绕全县开展电子商务工作,线上结合线下举办农产品展销和推广活动,定针对性的品牌体系升级服务。至少选择2个贫困村作为示范重点,加大扶持培育力度,打造电子商务扶贫示范村和示范户。

搭建“农户+合作社+公司”的精准扶贫机制,开发精准扶贫农特产品,帮助农户增加收入,每年新开发精准扶贫品牌产品不少于5款。

整合对接志丹县对口帮扶单位,搭建对口帮扶商城,对接消费扶贫资源,形成消费扶贫长效采购机制,每年通过消费扶贫所销售志丹县农特产品不少于300万元。开展电商精准扶贫活动。组织精准扶贫产品通过参展、办展、线上产销对接等多种方式,帮助精准扶贫产品进行产销对接,每年对接精准扶贫产品销售渠道不少于10个。

组织贫困户专场培训,培训人数不少于志丹县有劳动能力贫困户人数的50%,通过培训,实现就业脱贫的贫困户人数不少于200人。


第三章项目资金申报审核和拨付


第六条项目资金申报、审核和资金拨付遵照以下程序:

(一)项目资金的申报。示范项目承办单位完成阶段性建设目标后,将已经建成并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电商办)提出资金支持申请,并附企业申请报告、项目承办协议或合同、项目建设方案或规划、承办企业营业证照、资质及其他证明材料、项目建设证明材料、合法有效投资费用支出证明及其他验收证明材料等。

(二)项目审核与公示。由县商务局会同县电子商务发展顾问组成专家小组及时组织审核验收。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对每个项目应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验收结论。对验收合格项目和预拨付资金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补助资金拨付。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申请单位提交专项资金申请表和其他相关资料,经专家小组审核并报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拨付。重点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进度,可预拨部分资金,整体验收合格后再拨付项目全部资金。

(四)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县商务局负责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对项目评审、建设、验收、补助等各环节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


第四章项目资金的监管


第七条县商务局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并根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评价。

第八条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和资金拨付程序。

第九条获得专项资金扶持的单位和企业收到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财政、商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对违反规定使用,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严重处理。


第五章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县商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志丹县国家级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全部结束时终止。




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项目建设的真实准确、合理规范,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 50号)、《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和陕西省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承办企业建设项目的项目管理以及验收管理。

第二条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管理的日常具体工作,加强对示范项目承办单位和实施项目的监管,定期组织督促检查活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承办单位应及时公布上报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组织及进度等工作内容,保证各示范项目的规范性和项目进度。

第三条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严格对照承办单位提供的项目进度计划表,检查项目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如出现偏差,及时找出原因,责令承办企业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调整、修改原计划,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应坚持高效原则,注重沟通、及时反馈,在项目节点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

第二章 项目原则

第四条统筹规划,创新推进。按照坚持规划先行,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作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引擎和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产业支撑,本着“政府推动、企业参与、整合资源、避免浪费”的原则,创新农村电子商务模式和发展推进机制及配套政策措施。如在项目推进过程中,由于政策文件、环境条件、经济发展等因素导致项目实施方案需做变更,应在保证总体目标不变的前提下,由项目承办企业向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变更报备工作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整合资源,畅通信息。充分利用农村现有市场、信息资源,积极引导电商企业开拓农村市场,将存量整合与增量投入有机结合,使资源发挥更大效益。与县供销合作社、中国邮政志丹分公司深度融合,建立和完善农村商务信息应用与共享机制,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避免平台孤岛、重复建设。

第六条突出特色,深化应用。坚持因地制宜,优先选择公众急需、受益面广、信息密集的消费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流通行业开展示范,取得重点突破,不断深化应用,立足本地,面向全省,辐射全国,探索具有农村特色、可复制及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和模式。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七条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定期公示各项目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要求、项目承办单位名称、扶持资金额度、完成时限、绩效目标等,督促项目承办单位按期完成工作。

第八条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对项目建设、验收、补助、公示等各环节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经得起检查。

第四章 项目验收

第九条根据商务部、省商务厅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有关规定、验收办法、绩效考核标准、《志丹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责任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约定的合同内容等进行验收。

第十条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承办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验收。

第十一条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验收工作方案,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验收工作。验收应做到每个项目逐一实地验收、核对验收材料及相关数据。验收结论分为“验收合格”和“验收不合格”两种,验收完成后应在验收意见书上签字确认验收结论,并对验收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后,对于达到验收条件的项目,及时颁发项目验收鉴定证明,对达不到验收条件的项目,限期要求整改,并及时组织复验。

第五章 项目资金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建立项目公示制度,志丹县资金管理办法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向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备案并组织实施。并在社会公开公布项目的建设方名称、资金补助等内容,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资金支持范围和标准对项目实施的资金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具体项目的实施,确保中央财政资金专款专用。

第十五条经验收合格的项目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向项目承办单位拨付专项补助资金。

第十六条未经验收的项目,根据合同约定项目进度预拨资金,预拨资金最多不超过项目建设资金总额的50%,待项目如期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部分资金。如项目未能如期通过验收,应追回前期预拨资金。

第十七条对骗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除追回已拨付的补贴资金外,还要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追究关人员的责任及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期间如遇中、省、市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