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毛增宇同志任志丹县健康教育促进中心(志丹县保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志丹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李海春同志任志丹县健康教育促进中心(志丹县保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仲霞(女)同志任志丹县计划生育协会副秘书长(试用期一年);
张勇同志任志丹县杏河镇张渠卫生院院长;
康志丽(女)同志任志丹县顺宁镇纸坊卫生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吴鹏同志任志丹县电化教育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健虎同志任志丹县电化教育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石海玉同志任志丹县科技开发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玉玺同志任志丹县教育教学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崔宏军同志任志丹县青少年校园足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贺光辉同志任志丹县青少年校园足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石景龙同志任志丹县体育运动中心(志丹县少年儿童体育运动学校)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段玉明同志任志丹县体育运动中心(志丹县少年儿童体育运动学校)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彦虎同志任志丹县普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志丹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副队长职务;
谷志华同志任志丹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姚功辉同志志丹县青少年校园足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有财同志志丹县科学技术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王东同志志丹县科技开发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芳芳(女)同志志丹县电化教育中心副主任职务;
徐生虎同志志丹县计划生育协会副秘书长职务。
特此通知
志丹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