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刘志录同志在他人生命受到威胁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无私无畏、舍身救援,为维护社会稳定、弘扬社会正气、促进平安志丹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表彰先进,弘扬见义勇为的崇高精神,深入推进平安志丹建设,根据《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授予刘志录同志“志丹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英勇无畏、弘扬正气的英雄精神和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更高水平的法治志丹、平安志丹建设。各镇办、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事业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事迹,切实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合法权益,进一步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奋力推进全县见义勇为事业,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志丹实践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志丹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