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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河镇人民政府关于立即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双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31 11:01

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

按照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立即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2023年2月1日开始至2023年2月28日结束。

二、检查重点

重点开展以石油化工、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森林防火、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校园安全、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地质灾害、电力、燃气等方面安全进行检查。

三、检查方法

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行政村、企业自查,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检查。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四、检查内容

(一)石油天然气开采、管道运输、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加强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责成企业迅速整改,并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明确专人,跟踪整改,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对所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民用液化气等储存、运输、销售企业及经营网点进行安全隐患集中检查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置,对拒不整改的要强制关停,并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民爆物品及烟花爆竹安全。深入各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经营销售网点、使用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打击非法经营、运输、储存民爆物品及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坚决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四)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由派出所负责,安监、配合实施,对各网吧、集贸市场、旅游景点、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清剿火患”行动。

(五)道路交通安全。由交警队负责,派出所配合实施,加强路面及源头监管,重点治理货车、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违章载人的行为;严查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检查交通事故多发点,重点路段的隐患整改,监管人员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各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六)特种设备安全。加强对锅炉、电梯、场内机动车等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的检验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立即查封,停止使用。

(七)森林防火安全。重点检查林区的管理责任、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普查,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查防火救火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救援物资、扑火人员情况。认真落实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消除各种火灾隐患。

(八)食品药品安全。由药监所牵头,各村配合实施。重点加强餐饮业卫生监督检查,严防劣质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加强假药、非药品冒充药品、执业药师在岗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九)建筑施工安全。对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重点检查建筑工地的塔吊、围墙和简易厂棚、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等重点部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建筑工地留守人员取暖、用电安全进行检查。对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建筑工地要责令立即整顿。

(十)地质灾害安全。重点检查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结合冬春交替,气温回暖,摸清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的基本情况。要认真检查地质灾害防治预案落实情况,对排查出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专人严防死守,认真落实好监测责任制度,进一步加大排查工作力度,认真排查检查,及早发现隐患,及时将其纳入监控范围,找准防治重点,落实防灾措施,切实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五、工作要求

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明确值班责任要求,节日期间要根据工作需要加岗增人,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规范上报信息,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误报现象。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及时组织人员核查落实,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迅速、妥善处置。

双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