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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杏河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抢、撤”方案》的通知

来源:杏河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11 10:37

各村、各驻镇机关单位:

《杏河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抢、撤”方案》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杏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1日

杏河镇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抢、撤”方案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有关规定,特制定地质灾害“防、撒、抢”方案。

一、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杏河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部,统一领导全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及“防、撤、抢”工作。镇政府镇长米精辉任总指挥,人大主席赵国强、人武部长吕毅任副指挥,其余副科级领导为成员。指挥部下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吕毅兼任,郭长恩、李小刚任成员,具体负责协调处理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及“防、抢、撤”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指挥部职责

(1)领导全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2)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

(3)发生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时,通知并指挥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及“防、抢、撤”工作;

(4)由副指挥吕毅带队,负责地质灾害抢救救灾及“防、抢、撤工作”;

(二)办公室职责

(1)负责收集、分析和报告灾情信息;

(2)传达指挥部的抢险救灾命令;

(3)协调各行政村的应急工作,组织有关人员会商灾害发展趋势,评估灾害损失和影响,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4)组织制定抢险救灾“防、抢、撤”对策和措施。

(三)成员单位职责

国土所:履行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负责救灾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现场应急处理工作。

安监站:负责调查认定地质灾害的诱发因素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财政所:负责筹集应急救灾资金,为应急救灾工作提供物资,装备方面的资金保障。

派出所:负责维护抢险秩序,管理灾区社会治安,协助组织灾区群众安全撤离。

社保所:负责应急救灾物资的使用、管理及灾民的妥善安置。

卫生院:负责灾民伤病救治和灾后防疫。

交警中队:负责被毁道路的恢复,组织车辆运送救灾应急物资,转移灾民。

水文站:负责被毁水利工程的修复和水情、汛情监测。

变电所:负责地质灾害点电力维修。

电信所:负责灾区通信抢修维护,保证灾区的通讯畅通。

三、“防、抢、撤”方案

杏河镇现无在库地质灾害隐患点,但各村在地质疏松期和汛期仍存在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

各村监测人要注意防汛,在雨季更要加大防汛监测密度。当出现滑坡征兆时,应立即通知照井人员撤离危险地段,并呼吁附近村民,远离滑坡地段,保证人民生命及财产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