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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志丹县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保安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志丹县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志丹县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29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发〔2021〕23号)、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21年度土地矿产非涉密卫星影像图和变化图斑以及利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制作的补充图斑(以下简称国家下发图斑)、省自然资源厅制作下发图斑之外的变化图斑(以下简称省级图斑)为目标,按照“月清、季核、年度评估”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及时发现各镇办(中心)辖区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特别是违法占用耕地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推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粮食安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经发局、财政局、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志丹县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自然资源局下设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担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卫片执法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核查卫片执法图斑。各镇办(中心)根据下发的执法图斑,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时开展核查判定工作,在本月完成上一个月下发图斑用地、用矿情况的核查和数据填报(图斑判定政策补充规定见附件1),并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二)查处整改违法行为。要按照“严起来”的要求,将违法案件查处整改作为卫片执法检查的第一要务,将尽快消除违法状态作为履职尽责的第一标准。对于卫片执法图斑核查中发现确属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县自然资源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积极推动整改,消除违法用地状态;对重大、跨区的线性工程违法用地案件,制止无效或查处工作无法进行的,要及时报告市级自然资源部门;对发现实际用途确属设施农业项目用地但没有进行备案的,要在备注中标注“未备案”,督促备案,规范管理;对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建设对耕地耕作层造成破坏的,应认定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并加强监管;对发现职责范围外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交有处罚权的管理部门或属地镇办(中心),并做好记录。

(三)严肃约谈问责。对违法行为严重的镇办(中心),县政府将严肃开展约谈问责,督促限期整改。在评估土地管理秩序、核实问责条件时,已履行监管和服务职责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可予以扣减的“国家级和省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违法用地,分子分母同时予以扣减。以往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违法用地等可予以扣减的政策,不再执行(调整后的问责标准计算方法见附件2)。经评估后,对情节严重、涉嫌违反《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规定情形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或人事部门移交问题线索。

四、时间要求

(一)“月清”。各镇办(中心)要及时完成按月下发的2021年卫片执法图斑核查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要将图斑核查结果及时录入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保存确认后报市级核查。

(二)“季核”。省自然资源厅将以季度为单位对经市级审核通过的县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进行内业核查和外业抽查,分析评估地方上报成果的真实性。对抽查图斑判定真实性低于90%或存在虚假整改情况的,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每季度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镇办(中心)还要配合做好国家以“互联网+”等方式开展的抽查、核查工作。

(三)“年度评估”。2021年7月10日前,县自然资源局对本辖区一、二季度卫片执法成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半年卫片执法成果和工作报告报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3月10日前,县自然资源局对全年卫片执法成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全年卫片执法成果和工作报告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并以此成果为基础按年度评估各镇办(中心)土地管理秩序,同时通过综合监管平台上报全县四个季度卫片执法检查数据至市自然资源局。

五、组织实施

(一)实施原则。按照县自然资源局统一组织、统筹安排、分级实施,各镇办(中心)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全县2021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二)任务分工。各镇办(中心)作为耕地保护的主责单位,要严守工作底线,排除各种干扰,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标准进行判定,对卫片执法成果的全面、客观、真实、准确性承担直接责任,按照“月清、季核、年度评估”工作模式要求开展核查、查处、整改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要按时审核上报各个阶段卫片执法数据,配合部、省、市完成季度“互联网+”在线核查任务。

(三)组织模式。按照部、省关于开展2021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通知要求,2021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相关部门单位和各镇办(中心)共同参与,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协调解决组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向市自然资源局上报成果。

(四)经费保障。县财政局要将卫片执法检查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杜绝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五)人员保障。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重,政策性强,县自然资源局和各有关部门单位、镇办(中心)要落实专人专职从事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是落实各级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是耕地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县自然资源局和各镇办(中心)要落实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每季度向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细化工作任务,积极推进查处整改工作。

(二)遏制违法行为。各镇办(中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作为衡量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严格按照中省市部署要求,多措并举消除违法占用耕地状态。县自然资源局要依法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违法占用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并做好对各镇办(中心)实际耕地保有量考核。对年度内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且未能消除违法状态的,要限期拆除复耕。

(三)查处典型案件。依法依规“重典”惩处违法行为,全面发挥案件查处的震慑作用,把案件查处作为刹风治乱、扭转卫片执法工作被动局面的硬手段和突破口,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增量。

(四)扎实推进整改。按照各阶段内业审核或上报的成果,对图斑下发数量、基本农田占用数量、耕地占用数量较大,查处整改工作滞后,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等问题较严重的镇办(中心)要重点进行督导,及时提出查处整改要求,促进工作取得实效。

(五)做好矿产卫片执法。要严格按照《矿产执法卫片图斑填报指南(试行)》进一步规范图斑核查、判定、处理、填报和审查工作,建立和完善矿产执法台账,把“依法依规”“严起来”要求落实到各个环节。

(六)强化成果质量审核。县自然资源局要对各镇(办)上报的卫片执法成果内业进行100%审核,并根据图斑情况,组织监察大队随时调取现场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分析评估成果的真实性;以季度为单位,聚焦耕地面积,对抽查图斑真实性低于90%或存在弄虚作假整改情况的镇办(中心)进行通报批评。对需要拆除复垦而未及时拆除复垦的,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