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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粮食生产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粮食生产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专项巡察工作于2021年10月中旬进驻,11月底撤离驻地,现场巡察时间1个半月左右。专项巡察采取巡视巡察联动方式,在省市县三级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实行分级负责、上下联动、一体落实。现将巡察事宜公告如下:

县委巡察组:负责对县经济发展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县粮油加工厂、县粮油购销公司、县粮食储备库)的党组织进行专项巡察。

巡察组办公地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办公楼303室、308室。

巡察组信访接待室: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办公楼310室。

巡察组信访举报电话:0911-6636825

巡察组意见箱设置地点:县城南建材市场3号楼楼梯口、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办公楼一楼、储备库会议室门口、加工厂会议室门口、购销公司办公楼一楼楼梯口。

中共志丹县委巡察办信访举报电话:0911-6636605

电子邮箱:zdxc_01@163.com

中共志丹县纪委信访举报电话:0911-6624670

中央纪委监察部举报网站:http://www.12388.gov.cn

市委第三巡察组举报电话:15319584045

市委第三巡察组举报邮箱:yaswlsdsxcz2021@163.com

信访接待时间:工作日8:00至12:00 14:00至17:30

中共志丹县委巡察办及巡察组受理来信来电来访,根据专项巡察工作职责,仅受理与粮食生产购销领域相关的问题反映,重点了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和县委要求情况。镇(办)党委政府落实粮食生产购销主体责任情况。相关业务主管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国有粮食购销企事业单位落实国家粮食储备、流通政策法规情况。农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对上述范围之外的问题,将按照管理权限移交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反映和举报有关线索。

特此公告

中共志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