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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志丹县统计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县统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统计局联系(地址:农业综合大楼18楼1814统计局办公室,电话:6622400)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服务的必然要求。2019年,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明确信息公开内容,组织全局职能科室分工负责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政府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县统计局在信息工作机构建设上,指定综合专业和办公室负责,由一名局领导分管;此外,确立了由办公室、综合专业牵头,各相关科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机制。局办公室负责全局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维护更新统计信息网及政府门户网站有关统计信息公开的内容;局办公室还负责县统计动态信息的编辑发布,制定和完善县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局综合专业负责统一发布社会经济统计数据和公众检索查阅、咨询、申请公开服务。

(二)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相关制度建设

按照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2019年,我局进一步修订更新了志丹县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年度报告、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统计信息等;规定了主动公开时限。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延安市统计信息网、志丹县政府网站和《志丹统计年鉴》、《数据蓝讯》等方式和渠道公开。同时指南还确定了申请公开办法和投诉电话,对不能公开的信息内容指南也作了明确的归类。

(三)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

为了学习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2019年,县统计局特组织本局从事政务信息工作的同志参加延安市统计局和本县有关信息工作的学习,就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组织及文稿撰写、政府信息保密等问题进行了认真学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37.9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有了新的进展,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以及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等方面还需要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2019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加大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会更多地了解统计工作,了解统计信息公开渠道,使统计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和社会。

(二)进一步贴近社会需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统计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展,方式方法有待改进;三是网上数据查询、咨询等服务系统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四)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内部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收集网络和管理办法。把志丹政府门户网站和延安市统计信息网作为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力平台,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尽力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度,志丹县统计局没有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因此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减免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发生泄密情况

2019年度,志丹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泄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