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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志丹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部署,在县政务公开中心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打造服务型机关,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情况

我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局党委书记、局长亲自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反复强调、多次批示、指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具体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信息公开指南、协调组织实施年度目标任务等各项具体工作。2019年以来,多次组织召开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各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部署以及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研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工作制度完善落实情况

我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和有效开展。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提高了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局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局属各单位具体落实,局属各单位分别明确一名信息发布员和审核员。制定完善了《志丹县文旅电新局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申请、审核、公开、反馈等规定程序,完善了民主评议、定期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坚持以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为主渠道,并通过设立开设县政府门户网站文化旅游专栏,主动公开文化旅游广电有关信息,接受电话咨询投诉等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我局提高了依法行政工作透明度,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依法行政,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政务公开中心统一要求部署,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规范,认真落实主题活动部署、工作落实、总结提高等工作。依法依规认真受理群众咨询举报,及时回复市民网络问政,主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机关制发文件时即明确是否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做到依法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及时准确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人事信息、财务信息、工作动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等政府信息,做到动态信息及时更新、固定信息长期公开。以政务公开带动事务公开,指导局属单位特别是免费开放的公益文化旅游单位做好公开工作,公示开放事项,兑现服务承诺,实现文化旅游服务信息全面准确公开。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文旅广电政务信息,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按统一规定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以及社会监督等情况

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费用,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等)。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专门设立了监督电话(09116622292),受理社会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行政强制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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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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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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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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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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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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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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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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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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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之,我局2019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也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动态、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核、协调与报批程序,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准确分类选项、提升公开效果,进一步改进信息文风和工作作风,加强公开行业政策类、服务类和监管类等适合群众需求的政府信息,努力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府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志丹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