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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县统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统计局联系。(地址:农业大楼18楼统计局办公室,电话:6622400)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2021年,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明确信息公开内容,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做好政府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思想认识、工作机制和统计数据解读方面还有不足。2022年,县统计局将按照中、省、市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开展工作,以增强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和统计服务能力为核心,强化服务意识,加大主动公开范围和力度,完善统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规范信息公开业务流程。我局将按照《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时限和流程,提高信息公开效率。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拓展统计数据发布内容,定期发布统计数据信息,逐步丰富发布内容。充分运用志丹统计微信公众号、统计开放日、法制宣传日等多种方式,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三是进一步提高数据解读能力。加大数据解读力度,提升解读效果,运用丰富详实数据提升数据解读的深度和针对性,揭示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亮点,努力为党政部门和社会公众等各类用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统计数据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发生泄密情况。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