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志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聚焦“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固化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一门、一网、一次”政务服务模式,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
一是根据《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延政办[2022]23号),确定了我县实施的264项行政许可事项,组织召开了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意见征询会,充分征求了27个部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经县司法部门合法性审查后,印发了《志丹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将依法设定在我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开发布。二是强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按照市局统一安排,选取办事频率高、群众关注度高的10个政务服务事项,推送至秦务员APP,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事”,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便利化水平。三是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完善政务服务网络,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延伸”,确保县乡村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同步动态管理,提升政务服务网办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90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 公益组织 | 法律 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服务的“主动创新”氛围还不浓厚。虽然整合了多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但整合优化效应还不明显,探索推行了一些改革创新举措,但整体上主动思考优化流程、提升效能方面的创新氛围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是审管联动机制建设仍需加强。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以来,“审管分离”的体制和机制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权责边界不清、职责交织不明、信息双向推送不畅,审管衔接有待进一步推进。
三是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还需强化。随着“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推进,告知承诺制等改革措施的推行需要加强监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保障,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仍需完善。
(二)改进情况
一是继续巩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成果。按照标准化建设方案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清单标准化、事项进驻标准化、办事指南标准化、操作规程标准化”,促进审批信息与事中事后监管信息深度融合,实现“审管分离,审管协同”目标。
二是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大对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力推进“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和“联合验收”工作,深入推进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三是扎实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工作。充分利用陕西省政务服务网,全面整合线上线下资源,继续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与发布,进一步明确受理标准、审查标准、决定标准,完善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查工作细则和标准化业务办理模版,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政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