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志丹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志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id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志丹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志丹县政府办公楼后楼403室,电话:0911-6625188,邮编:717500)。
一、总体情况
志丹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便民利企为目标,认真落实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明确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流程、完善公开平台、规范监督评价机制,努力做到全领域、全流程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通过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增强公开的实效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年在政府门户网站页面总访问量达1061604次。主动公开信息1969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294条、信息公开类661条、概况累信息14条;发布政策解读46件,在线访谈6期。二是围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聚焦重点领域、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事项,实行权力运行全流程的信息公开。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全年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发布643条。三是强化政民互动留言协调督办,着力提高信息公开的满意度。“市长信箱”共收到咨询投诉建议留言74件,已答复74件;“县长信箱”共收到咨询投诉建议留言 183件,已答复178 件,由领导信件或市民热线引发的热点事件,县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3次,县督查室上门督办13次,群众对网站留言办理满意度逐步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
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建立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流程,规范答复文本,努力提升答复质量。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其中网络申请3件、现场申请2件),主要涉及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环保局等单位,已办结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程序关、时效关,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真实。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保障政府网站各栏目内容的更新频率和准确性。三是严格限定各单位对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后台的管理使用权限,专人专岗,负责信息发布账号和密码的保管使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将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作为推进县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服务型透明型法治政府的重要平台,全面加强管理维护和功能开发,网站建设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一是针对门户网站存在的版本老旧等问题,财政拨款40万元,正在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改版重建,摈弃不足短板,完善功能模块,畅通交流互动。二是政府网站管理水平全面提高。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县、镇机关单位主要领导读网制度,对上抓保障、对内抓管理、对下抓指导,切实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不断强化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管理,进一步疏通网上办事流程,认真组织实施在线办事、在线服务、在线调查等互动性交流活动,及时开设专题栏目。网站的规范性、权威性、访问量和知名度进一步提升。三是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更加有力。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逐级落实谁签字谁上传谁负责机制,不断夯实网站内容和新媒体监管工作责任,确保门户网站内容符合要求、经得起群众考验、完成各级考核任务。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依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限期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条例》的行为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2 |
1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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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5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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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80 |
||
行政强制 |
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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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3113.047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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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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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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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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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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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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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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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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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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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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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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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们在2021年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公开政务信息主动性、自觉性不强,存在过期公示、公示内容不规范等问题,政务公开平台作用充分发挥不够。二是一些单位对政务新媒体监管不力,内容保障不到位,存在信息发布不及时问题。三是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设滞后,缺乏有组织的业务培训,政务公开专业力量相对不足。
为此,我县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任务时间节点,全面厘清全领域标准事项目录,规范公开流程,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推动政务公开向农村延伸,让更多群众在公开中受益。
二是进一步捋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厘清机构改革后部门“权责清单”,逐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评价标准、评价办法和评价结果的使用,着力推进解决公开不顺畅、不协调、合力不强等问题,确保权利运行全流程的公开透明。
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及评价体系,严格信息审核发布程序,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夯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统筹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网、政务新媒体三网融合发展,实现信息同源、服务同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