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县视频会议系统由主机房、传输网络和视频会议终端三部分组成,现设1个主会场,15个分会场。主会场和主干传输网络由县信息办负责管理维护,分会场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维护。
二、县信息办和各乡镇政府要指定专人作为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员。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员的职责主要有:开启、调试、关闭设备;记录系统使用情况和运行状态;诊断、排除系统故障;保持会议室干净整洁。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视频会议系统。
三、视频会议系统于每次视频会议召开前一小时开启并完成调试。休会期间,管理员每周三开启调试设备一次,确保系统保持正常,随启随用。
四、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包括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等)由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发生设备丢失或人为损坏的,由相关责任人赔偿。
五、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员应严格按照规程操作设备,避免造成人为故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系统参数设置,不得对系统进行复位操作,不得拆卸、更换系统设备。
六、视频会议系统不得用于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县信息办会同县委机要室、保密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公安局等部门单位每半年对各乡镇(中心社区、街道办)视频会议系统管理维护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人员不专、管理混乱、系统维护不到位或设备混用、滥用,导致不能正常上会的乡镇予以全县通报批评;造成工作贻误的,由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