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对近期受理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进行了审查。经审查,下列单位(个人)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现予许可并公开。
一、许可结果名单
| 序号 | 申请人姓名(单位/个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 证书编号 | 经营范围 | 经营地址 | 发证日期 | 许可机关 |
1 | 宋刘军 | 610625******0033 | 陕志丹20260003 | 生猪养殖 | 双河镇 | 2026.06 | 志丹县农业农村局 |
2 | 徐志峰 | 610625******0211 | 陕志丹20260004 | 肉牛养殖 | 顺宁镇 | 2026.06 | 志丹县农业农村局 |
二、监督方式
公开时间:2026年06月 01日至2026年06月09日(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开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911-6635510
联系地址:志丹县农业综合大楼826室
志丹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6年 06 月 0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