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启动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耕发〔2026〕691号)等文件要求,按照《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及《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中有关规定和程序,我局拟召开《志丹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相关事宜听证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事项:听取志丹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的意见建议。
二、会议时间、地点:听证会拟定于2026年9月2日上午9时在志丹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会议、时间、地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1.人员构成: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县法制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统计局、住建局、信访局各1名;保安街道办事处、旦八镇、金丁镇、永宁镇、杏河镇、顺宁镇、义正镇、双河镇办代表及群众(村民)代表各2名;其他代表10名以内。
2.代表产生方式:
(1)由涉及单位和镇办、村推荐产生。
(2)其他代表由本人或单位向我局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确定。
(3)其他代表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自然资源局推荐或邀请产生,也可直接举行听证会。
四、听证会须知
1.参会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提前5分钟到会场。
2.凡户籍在志丹县辖区范围内,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
3.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志丹县征地补偿相关政策,了解志丹县经济发展的状况。有权对本次修订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4.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对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
5.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严禁在会场无理取闹、大声喧哗。
五、申请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和法人,请于2026年7月31日至9月2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本单位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向志丹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
联系人:聂飞鹏 联系电话:0911-6622300
特此公告
志丹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