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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志丹县委办公室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市委、市政府考核我县指标分解安排》和《各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

各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党(工)委、政府,各便民服务中心,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事企业单位,中省市各驻志单位,各人民团体:

《2019年度市委、市政府考核我县指标分解安排》和《各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

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志丹县委办公室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

 

2019年度市委、市政府考核我县指标

分解安排


为了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县的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根据《中共延安市委办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各县(区)、管委会和市直部门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延市办字〔 2019〕113号)精神,现将市委、市政府考核我县指标分解如下:

一、扎实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考核指标(25分)

(一)经济发展(13分)

1.生产总值增长8.3%(3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达到55.46亿元(1 分); 开复工项目19个,完成投资25.81亿元(1分); 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达到95.1分(3分)。由县经发局负责完成。主管领导:白保明。

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1分);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0.1亿元(1分),由县商贸服务中心负责完成。主管领导:苏凯麒。

3.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1.4%,达到19.34亿元(1分),分别由县财政局负责完成10.84亿元,县税务局负责完成8.5亿元。主管领导:王子信。

4.实际引进内资30亿元(1分);实际利用外资150万美元(1分),由县商务局负责完成。主管领导:梁维。

(二)结构升级(12分)

1.规上工业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0.6%(1分);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2%(3分); 工业投资增长7%(1分);新增“五上”企业10家(1分);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固投比重达到1.2%(1分)。由县经发局负责完成,主管领导:白保明。

2.化工工业产值增长30%(1分),由县工业园区和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负责完成。主管领导:白保明。

3.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4.8%(3分),由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负责完成。主管领导:白保明。

4.隐性债务化解36425万元(1分),由县财政局负责完成。主管领导:王子信。

二、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考核指标(39分)

(一)农业发展(3分)

1.水果总产量103920吨、设施农业总产量6.2万吨、畜牧业增加值增长0.63%(1分),分别由县农业农村局、县果业发展中心、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完成。主管领导:刘建忠。

2.村集体经济比例达到85%(1分);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7.5%(1分),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完成。主管领导:刘建忠。

(二)脱贫攻坚(25分)

1.脱贫攻坚工作成效(20分),由县扶贫局负责完成。主管领导:刘建忠。

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0%(5分),由县经发局负责完成。主管领导:白保明。

(三)生态环保(11分)

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300天(1分);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分别下降7.82%、6.03%、7.65%、7.82%(4分); 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值低于27微克/立方米(1分);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89%(1分);辖区内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到III类(1分)。由市生态环境局志丹分局负责完成。主管领导:郭兆桦。

2.营造林面积7.1万亩(1分),由县林业局局负责完成。主管领导:刘建忠。

3.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82.34万吨标准煤以内(1分);单位GDP能耗下降2.18%(1分),由县经发局负责完成。主管领导:白保明。

三、扎实加强文化建设考核指标(4分)

文化教育(4分)

1.规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增长24%(1分),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完成。主管领导:赵伟。

2.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年度任务完成率100%(1分),由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完成。主管领导:梁维。

3.教育经费投入总额不低于上一年度(2分),由县财政局负责完成。主管领导:王子信。

四、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考核指标(12分)

(一)民生改善(5分)

1.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5%(1分),由县公安局牵头,住建局配合完成。主管领导:王文翔。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9%(4分),由县经发局负责完成。主管领导:白保明。

(二)社会保障(2分)

1.城镇登记失业率4.3%(1分),由县人社局负责完成。主管领导:王子信。

2.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7.98人/千人(1分),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完成。主管领导:郭兆桦。

(三)扫黑除恶(5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评达到80分(4分);公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所提升(1分)。由县委政法委负责完成,主管领导:冯浩斌。

五、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20分)

(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4分)

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完成。主管领导:屈永峰。

(二)基层党组织建设(3分)

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完成。主管领导:屈永峰。

(三)党风廉政建设(5分)

由县纪委监委负责完成。主管领导:马志。

(四)意识形态工作(4分)

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完成。主管领导:赵伟。

(五)深化改革(2分)

由县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完成。主管领导:王思柏。

(六)法治建设(2分)

由县司法局负责完成。主管领导:王子信。

六、县区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扣分指标

(一)粮食安全(-2分)

发生1起以上重大粮食质量安全事故或粮油质检体系建设无机构无人员的。由县经发局负责完成。主管领导:白保明。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4分)

1.新增违法违规举借政府债务的(-2分),由县财政局负责完成。主管领导:王子信。

2.辖区内发生重大非法金融活动的(-2分),由县金融工作中心负责完成。主管领导:张萌。

(三)环境保护(-6分)

1.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未按时限要求整改到位的(-2分);发生1起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或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2分);发生1起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除自然灾害)(-2分)。由市生态环境局志丹分局负责完成,主管领导:郭兆桦。

2.未完成河长制暨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任务的(-2分),由县水务局负责完成。主管领导:刘建忠、郭兆桦。

(四)扫黑除恶(-2分)

扫黑除恶工作不力的,由县委政法委负责完成。主管领导:冯浩斌。

(五)社会稳定(-4分)

涉稳风险预警防范率未达到83%的(-2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率达到92%的(-2分)。由县委政法委负责完成,主管领导:冯浩斌。

(六)应急管理(-8分)

1.发生1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2分);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起数超过近三年平均数的(-2分);在设防标准内洪水期,发生堤防决口、水库垮坝、城镇受淹、人员群死(3人以上)情况的(-2分)。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完成,主管领导:王子信。

2.重特大干旱期,旱区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水保证率低于90%的(-2分)。由县水务局负责完成,主管领导:刘建忠。

(七)食品药品安全(-4分)

发生1次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2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结案率低于90%或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率低于100%的(-2分)。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完成,主管领导:梁维。

(八)禁毒工作(-2分)

移送起诉毒品犯罪嫌疑人数较三年平均值同比下降的(-2分),由县公安局负责完成。主管领导:王文翔。

(九)信访工作(-2分)

信访事项处理群众满意率未达到98%的,由县信访局负责完成。主管领导:王子信。

(十)教育工作(-2分)

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高比低于4:6的,由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负责完成。主管领导:白保明。

(十一)档案工作(-2分)

档案安全、保管条件达不到要求,档案资源建设无明显进展的,由县档案馆负责完成。主管领导:王思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