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志丹绿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年伴生气综合利用深加工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1日--2026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11-3352291传真:0911-335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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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农业综合大楼3楼城建环保科16、17号窗口。
志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3月11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志丹绿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年伴生气综合利用深加工项目 | 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双河镇工业园区 | 志丹绿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西安中环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将现有10万吨/年高端有机胺生产装置的1套甲胺反应器拆除,新增1套脱乙烷塔及脱乙烷塔再沸器、1套预处理塔及预处理塔再沸器,将现有的10万吨/年高端有机胺生产装置改建成30万吨/年伴生气综合利用深加工装置,并新建一套撬装导热油系统用于项目生产用热,同时拆除储罐区的一甲胺中间储罐、二甲胺中间储罐、三甲胺中间储罐和重组分中间储罐。其他辅助设施、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等全部利用或依托现有工程。 | 详见 |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及发放调查表等方式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