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入河排污口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志丹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将拟审批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911-3352291
邮箱:chengjianhb@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志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2月21日
| 项目名称 | 志丹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入河排污口设置简要分析 |
建设地点 | 延安市志丹县双河镇麻子沟村 |
建设单位 | 志丹县水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论证单位 | 陕西绿润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 | 1.排污口地点:延安市志丹县双河镇麻子沟村。 2.入河排污口位置:第二污水处理厂漫水桥下游50m处,周河右侧河岸。N36°40′31.773″,E108°44′55.973″(X:4060760.83119,Y:566941.44877)。 3.入河排污口类型:新建。 4.入河排污口分类: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 5.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6.入河方式:管道。 7.纳污水体:纳污水体为周河,水体水质目标为Ⅲ类。 8.排放规模:30000m3/d。 9.污水排放标准:《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表1中A标准。 |
对水环境的影响及水环境保护措施 | 一主要影响分析 1.对水功能区(水域)水质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可知,志丹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入河污染物排放量小于计算的周河水域纳污能力。在正常工况下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周河后,混合断面COD浓度、氨氮浓度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对水功能区水质管理要求影响不大。 本次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正式运营后,可使污染物因子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浓度降至30mg/L,年排放量仅为32.8t,污染物年减排量为383.3t;污染物因子氨氮(NH3-N)排放浓度降至1.5mg/L,年排放量仅为1.6t,污染物年减排量为47.6t。项目运营可降低污染物的浓度值,减排效益明显。 2.对生态的影响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废水的排放,会使河道流量相应增加,对河道水生植物、水生生物起到了增水补水作用,对河道生态将起到一定积极作用。 3.对河流水温的影响 志丹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处理志丹县城区、双河镇、工业园区部分生活污水,处理废污水的主要来源为服务区内的居民生活污水。污水经管网收集,混合,为常温水质。志丹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采用“进水→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隔油沉砂池→BFBR立体生态池→混凝池→辐流式沉淀池→微滤池→接触消毒池→达标排放”,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不会排出高温水,出水水温与河水水温相差无几,因此志丹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水对周河水温基本无影响。 4.对地下水的影响 志丹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厂区处理达标污水经管道排放至周河,未改变该段河水水质类别,因此对该河段下游及其周边地下水影响不大。 |
5.对第三者权益的影响 根据现场调查,在本项目排污口所在功能区内没有第三方直接取水,因此排污口的设置不会对第三方取水产生影响。 6.污水处理措施分析 本项目污水处理工艺为:“进水→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隔油沉砂池→BFBR立体生态池→混凝池→辐流式沉淀池→微滤池→接触消毒池→达标排放”。在正常工况下,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满足《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表1中A标准,其污水处理措施可行。 根据《论证报告》可知,志丹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采取水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建立事故性排放的报告制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的事故及应急措施可行。 二、保护措施: (1)污水监控 根据《论证分析》可知,志丹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对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转情况要及时监测,确保处理装置正常高效运转,对进水和出水水质要定期监测,根据不同的水质水量及时调整处理单元的运转参数,保障设施的正常和高效运行,以保证最佳的处理效率。 (2)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及管理 根据《论证分析》可知,志丹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及管理。 (3)应急管理措施 根据《论证分析》可知,志丹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为了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从设计、管理等方面入手,提出可行的事故防范对策和措施,建立事故应急反应系统。 (4)其他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论证分析》可知,志丹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加强管理,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