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国家文物局关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及国家、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我县自2024年6月启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以来,组织文物普查人员深入全县各个区域,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文物排查与核查工作,现已全面完成实地调查、资料整理、专家审核等法定程序,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我局拟将陡庄坬遗址等90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26日起至2026年4月3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本次文物认定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我局提出异议(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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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