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志丹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
志丹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中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县地质灾害现状
我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等。2020年全县列入省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数据库的隐患点共39处,其中滑坡22处、崩塌17处,共威胁168户837人、824间房屋、10条乡村道路、一处政府机关和3处砖厂安全。
二、2020年降水趋势预测
我县年平均降水量为307mm—481mm。受气候变化影响,预计今年总降水量不会减少,汛期与往年同期或稍有提前,且异常极端天气增多,主要多雨时段为7、8、9月份,应提早做好防灾减灾的准备工作。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预测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发展特征,结合降水时段特点,预测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为:
(一)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村庄区域
1.金丁镇:金汤村-金丁村-芦子沟村区段。
2.义正镇:小寨村-义正村-阳洼河村区段。
3.吴堡便民服务中心:榆树洼村-上崖窑村区段。
4.顺宁镇:桃沟村。
5.纸坊便民服务中心:幸福沟村-李畔村及纸坊便民服务中心驻地区段。
6.双河镇:李家湾村-桃庄湾村-白杨树湾村区段。
7.侯市便民服务中心:寺台村区段。
8.永宁镇:寺崾先村、柳沟村-崾子川村区段。
9.张渠便民服务中心:李渠村-王崾先村区段。
(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城镇区域
1.保安街道办:主要是县城周边的柳家沟、麦地渠。
2.社区服务中心:主要是城隍庙沟、前桥沟、瓦窑湾。
(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公路交通线
1.国道341志丹过境线:顺宁镇宋庄村王崖窑至桃沟村吴起分界段(约4公里)及贾沟岔石砭段。
2.县镇公路:志吴路火烧咀段;元王路井沟岔至大稍咀段;川旦路小崖窑象咀段;旦八镇白叶沟段;金丁镇芋则湾段。
四、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一)强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1.加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群测群防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手段,各镇办(中心)要以建设高标准群测群防“十有县”为目标,切实把县、镇、村、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好、完善好,真正把群测群防责任落实到镇办(中心)、夯实到村组和监测人。要健全以村干部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引导、鼓励基层社区、村组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努力做到遇险能撤离、有灾能施救,切实把群测群防工作做实做好。
2.加强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地质和气象部门要紧密协作,充分发挥县镇两级LED电子显示屏的预警作用,全力做好异常极端天气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重点加强农村和偏远区域紧急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因地制宜地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手机短信、鸣锣吹哨、逐户通知等方式,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
(二)加快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体系建设
各镇办(中心)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健全应急领导机构,落实责任领导和专职人员,推进地质灾害监测、巡查、预警、转移避险等应急能力建设。村组都要成立自救互救队伍,强化抢险救援工作,一旦出现险灾情,要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尽可能避免灾害、减少损失。
(三)加快常态化检查机制建设
各镇办(中心)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快地质灾害隐患常态化巡查、检查机制建设,特别是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发现威胁学校、医院、村庄、集市、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隐患,要及早安排专人盯守巡查、监控,并完善避险、救灾预案,确保万无一失。
(四)加快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步伐
各镇办(中心)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隐患点类型、规模及危害程度,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力争将隐患点数量降低30%。对于工程治理难度大或治理成本高的隐患点,要充分利用移民搬迁和危房改造政策,优先考虑动员受险户搬迁到安全区域;对涉及学校、公路或村庄的隐患点,可采取削坡减载等方式处置;对威胁弱势群体和特困户的隐患点,要采取合理措施,想方设法治理。
五、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责任到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各镇办(中心)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把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夯实责任,全力做好监测防治。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县自然资源局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气象、水务部门要及时提供地质灾害气象、汛情预报,为地质灾害防治预警抢险提供依据。对因监测防治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地质灾害发生的,要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健全制度,加强巡查排查。各镇办(中心)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编制方案,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按照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三项制度要求,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特别是主要领导在关键异常天气时段,要亲自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本领域隐患点进行排查。要加强汛期值班,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汛期每日13时前必须向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值班电话、传真:0911-6623509)报告地质灾害监测情况,严禁迟报、瞒报、漏报险情灾情,坚决做到信息传递快捷准确。
(三)全面监控、有效治理隐患。各镇办(中心)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加强冻融期监测监控的同时,通过汛前排查,进一步落实好隐患点的监测、防治责任。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动态监控,及时掌握各隐患点的状态变化及发展趋势,不断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在此基础上,要根据隐患点变化,有计划、分步骤实实施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
(四)及时预警,提高避灾能力。本《方案》印发后,县自然资源局要将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责任落实情况向全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各镇办(中心)及有关部门单位要于5月底前在本辖区、本领域内的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明显的警示牌,提高受威胁群众的防范意识,避免不必要灾害发生。各镇办(中心)要尽快将县自然资源局发放的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分发到受威胁群众手中,使险区群众熟悉撤离路线、安置地点、预警信号,确保一旦遇到险情灾情能够迅速有序撤离。同时,各镇办(中心)要在县自然资源局的指导下,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自我防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