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市驻志各单位:
“志丹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印章已制妥,从即日起启用,“志丹县粮食局”印章同时作废。
特此通知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