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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等工作的通知

来源: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3-09 08:1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各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全面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组织实施好全县春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扎实落实各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

当前动物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非洲猪瘟防控存在很多不确定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存在较大的隐患和风险。各镇办(中心)和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增强做好当前非洲猪瘟和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春季动物防疫相关精神,认真落实各项动物疫情防控措施,扎实做好春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确保我县不发生流行重大动物疫病和重大动物卫生事件,保障畜牧养殖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全力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事关生猪养殖产业健康发展,事关人民群众肉食品保障,事关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发挥牵头抓总职责,认真落实非洲猪瘟防控措施。

(一)扎实开展疫情监测排查。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规定,压实各单位的防控责任,科学规范完成防控目标任务。继续深入开展专项监测排查行动,对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和异常死亡的生猪加大监测力度。要加大对辖区内所有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场、交易市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巡查力度。严格规范疫情报告制度,强化疫情举报核查,确保疫情早发现、早处置。

(二)加强餐厨剩余物监管。结合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对养殖场泔水喂猪进行排查“回头看”,坚决查处违法泔水喂猪行为。进一步落实餐厨废弃物“双承诺”制,持续推动餐厨废弃物源头治理,督促餐厨废弃物产生企业落实收集、存储、投放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处理规范、去向可查。

(三)加大生猪调运监管力度。切实加强调运监管,充分发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作用,严格验证查物,对运输车辆实施严格消毒。

(四)夯实生猪基础产能。加强对辖区规模养殖场、种猪场的技术指导和防疫监督管理,做到逐场“面对面”检查,严格督促规模养殖场、种猪场全面落实防疫主体责任,指导做好人员培训,健全防疫制度,配齐配足消毒药品和配套物资,做好圈舍、场地、用具及进出人员、车辆等消毒和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切实提高规模养殖场、种猪场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三、扎实做好春季集中免疫工作

今年全县春季集中免疫工作从3月8日全面启动,力争4月底全面完成。

(一)落实免疫工作责任。各镇办(中心)、县畜牧局要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落实防疫工作责任。要切实落实镇办(中心)的防疫责任,也要夯实县镇村三级防疫工作人员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免疫工作落到实处。

(二)保证强制免疫效果。根据免疫计划,今春全县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实施强制免疫,对猪瘟和鸡新城疫实施全面免疫。各镇办(中心)要继续坚持实行分类指导,散养户实行集中免疫、定期常态化补免,规模养殖场落实场企免疫责任,按程序进行免疫。确保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县畜牧局要及时组织开展免疫效果抽样监测评价,对各镇办(中心)免疫效果进行评价,并进行通报。

(三)做好疫苗供应和管理。按照省市要求,今年规模场(户)强制免疫疫苗实施“先打后补”。各镇办(中心)要严格按照免疫计划,科学测算、及时组织,保证春防疫苗的供应,要加强疫苗的运输和保存管理,明确疫苗管理责任,做到计划科学、供应及时、使用合理、台账明晰,避免疫苗浪费和效价降低,保障免疫质量和效果。在集中免疫工作结束后,及时核查疫苗使用数量。

(四)强化免疫技术培训。县畜牧局要组织各镇办(中心)业务骨干进行春防免疫技术培训,要以春防人员为重点,围绕免疫计划、免疫注射、疫苗保藏等技术要点开展培训,杜绝免疫中出现操作不规范、超剂量注射等现象。同时,做好防疫人员消毒,防止人为传播疫情。

(五)做好免疫登记和建档。按照《畜禽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和免疫追溯要求,各镇办(中心)要重视和做好免疫档案工作,规模养殖场(户)、村级防疫员、镇级畜牧兽医站要详细记录养殖户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情况、疫苗种类、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等信息,做到免疫记录和畜禽标识相符。

(六)加强免疫信息报送。各镇办(中心)要对疫苗使用和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及时反馈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