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保安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全县以工代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县政府决定成立志丹县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田志荣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刘越峰 县政府研究室主任
韩永明 县经济发展局局长
成 员:康志周 县财政局局长
高彦平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 虎 县交通局局长
徐志雄 县水务局局长
杨文富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蔚恩 县文旅局局长
曹志山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牛立廷 县林业局局长
毕延军 市生态环境局志丹分局局长
王 毅 县以工代赈办主任
二、主要职责
研究实施以工代赈政策,推进以工代赈项目,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协调解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问题。研究完善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政策措施,督促指导镇办(中心)加快推进以工代赈项目,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充分发挥“赈”的作用,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衔接的问题。研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其他事项
县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发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工作由县以工代赈办承担。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经领导小组确定,相关工作由继任该职务的同志担任,不再另行文。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