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精神, 预防和减少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镇党委、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现就我镇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2019年9月28日开始到2019年10月25日结束。重点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工地、非煤矿产、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校园安全、森林防火、石油天然气管道及石油伴生气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电力、燃气、燃煤等方面进行检查。
二、检查方法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各村、各单位领导干部安全监管责任。采取各村、各单位自查,镇政府督查的方式行进。坚持变检查、变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保障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特成立镇安全大检查领导组织机构:
|
组 长: |
杨成贵 |
|||
|
副组长: |
曹志伟 |
赵玉虎 |
||
|
成 员: |
张彩平 |
曹兴茂 |
王 刚 |
胡瑞生 |
|
陈海妮 |
张文忠 |
王海龙 |
薛春雨 | |
|
张 岑 |
齐宏伟 |
薛彩晶 |
董 飞 |
三、大检查内容
(一)非煤矿山及石油天然气开采、管理运输安全。重点检查排查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督促工矿企业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措施,强化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要全力做好油气管线、原油集输站等化工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和管线的防冻保温检测工作,防止因设备、设施和管线冻裂、堵塞而发生物料泄漏事故;尤其对石油伴生气再加工利用企业、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储罐和管线,必须要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因储罐、管线冻裂、堵塞而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规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二)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检查农用车载人,无牌无证和报废车辆、摩托车载人等行为,要求各村对所有农用车、摩托车造册登记,签订管理责任书,同时加大对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加强运输安全管理,从源头上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全面检查排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各个环节安全管理情况,严防井喷、油气泄露、储油设施起火、输送管网破裂、危化气体中毒等事故发生。重点加强石油伴生气安全监管,对全镇石油伴生气再加工利用企业进行装箱整治,检查企业经营证照、生产设备、安全监管措施落实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要加大对非法使用伴生气行为的打击力度,居民使用伴生气坚决取缔,同时要订签取缔“石油伴生气”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书,对签订后又使用伴生气的住户给予严重警告并坚决取缔,取缔不了的要依法制裁。
(四)建筑工地安全。重点排查在建工程、预建工程入场等工程安全。
(五)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排查超市、宾馆、饭店、医院、学校、集贸市场、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器线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查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
(六)烟花爆竹安全。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收获账单和货物是否一致等情况。查各经营网点规范经营情况,是否符合“四专一柜”和消防要求,严格经营许可,严禁越量配送,坚决打击非法产品流入和无证经营、违规燃放等行为,确保安全。
(七)森林防火安全。重点检查重点林区的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大排查,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查防火救火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队伍人员配备和救援物资情况;查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值班、巡山情况,重点人物、重点区域防火监控措施落实情况,要对重点人物和重点区域签订监管责任书。
(八)学校安全。重点检查各学校针对冬季校园安全工作特点进行的教育、培训及措施落实情况;对学校内食堂及校园周边饮食摊点安全进行排查,对校外住宿生及出租屋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对校内电路、电器、校舍及取暖设施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对假日学生搭乘农用车、超载车、非法营用车辆情况进行排查,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打击严重危害学生成长及人身安全的现象,确保校园安全。
(九)食品卫生安全。重点检查食品的加工、销售和餐饮安全。严防劣质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加强假药、非药品冒充药品、执业药师在岗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十)特种设备和用电安全。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建立、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设备安全管理情况,严查未尽审批、验收安装、使用特种设备,未安装使用避雷设施等各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四、具体要求
(一)严格实行“抓一把手,一把手抓”的工作责任制,各行政村、各单位一把手必须亲自参与安全大检查及整治工作,深入到村(单位)、到组、到户展开拉网式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建档立卡,能解决的就地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要填写限期整改通知书,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时限,并落实实施单位和责任人,做到检查有日志、有记录,隐患整改有方案、有责任、有落实,严格实行“谁主管,谁检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制度。
(二)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各行政村、各单位要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落实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该停业的一律停业整顿,该关闭的一律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三)按照“五取缔”(对非法拼装车、非法改装车、报废车、冒牌车、无证车必须取缔)、“三禁止”(禁止车辆超载、超期、超限运行;禁止农用车辆载客;禁止黑车非驾行为)要求,对农村农用车辆进行详细排查,坚决清理未经正规培训无证驾驶现象,坚决堵塞松散管理或不管理的漏洞,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继续推行责任追究制度。
1、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安全事故,从严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实行连带责任,凡因检查不细致,对事故隐患整改不积极、不彻底以及对隐患整改督查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要在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同时,严格追究检查人员和检查领导的责任。
3、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凡出现重特大事故的行政村、机关单位、学校取消其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其包片领导、单位负责人、包村干部、村支书、村主任也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4、对拒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强制性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要求进行工作的领导和干部,即使不发生安全事故的,也要追究其失职责任。
旦八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7日
